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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滨河路以北、明山路以东,

拟审批内容:

1、本次公示项目拟建建筑1栋,地上 23 层,地下2层;女儿墙高度 68.65 米;总建筑面积为 9334.68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7902.88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1431.80 平方米;规划开发户数 60 户;容积率 3.38;建筑密度 15.95%:绿地率49.9%。

2、配套服务设施:1层卫生间(一处)面积为 17.9平方米,垃圾收集点(一处)面积为 6.1平方米,养老服务用房面积为 65.78平方米;1-2层社区服务用房面积为 161.99平方米(含物业用房面积 92.93 平方米),1-2层社区党建用房面积为 301.4平方米。地下用途为停车,设机动车位共 75 个,非机动车位共 134 个。

3、项目退让及间距:根据宛规条字【2017】27号文件、宛规条字【2016】80号文件、宛规意【2008】100号文件要求,明山路红线宽度 35 米,地下建筑及地上建筑物突出部分退让道路红线不小于5米;地下建筑及地上建筑物突出部分退让东侧现状建筑不小于 13米:建筑物突出部分退让南边界不小于 18米,地下建筑物突出部分退让南边界不小于6米;建筑物突出部分与北侧现状建筑间距必须满足日照要求。

三、实施要求:

1、项目规划建设必须服从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规划调整,必须遵守文物、环境、河道水系保护及人防、地震、 消防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否则不得实施。

2、该项目应严格遵守规划条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规划用地及建设手续。

3、建筑规划设计必须满足消防设计各项要求。

来源: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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