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增设道路交通违法取证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交通安全事故,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 岳阳县310省道增设区间测速设备,现依法予以通告。

一、启用时间

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5月18日为宣传告知期,2024年5月19日0时启用。

二、设备位置及抓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岳阳县310省道57公里850米(高桥村)至63公里245米(燎原村),双向区间测速,限速80公里/小时。

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4月19日

来源:岳阳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