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明洪武26年(公元1373)2月,锦衣卫都指挥使蒋瓛(huán)告发凉国公、太子太傅蓝玉谋反;吏部火速行动,将蓝玉抓捕审讯。

仅仅用了不到两天,这起大案的结案陈词就整出来了,而且写得有鼻子有眼的:“蓝玉伙同景川侯曹震、鹤庆侯张翼、舳舻侯朱寿、东莞伯何荣及吏部尚书詹徽、户部侍郎傅友文等谋为变,将伺帝出籍田举事。”

鉴于“证据确凿”,第三天蓝玉就被处死、灭三族。这还没完,朱元璋随后顺藤摸瓜,很多跟蓝玉仅有一两次书信往来的人也被株连,前后因此丧命者超过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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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接着,蓝玉一案中所有“案犯”的口供都被编入《逆臣录》、昭告天下。这高度符合朱元璋的作风:不仅杀人,更要诛心。但是,后来史家结合里面的记载,发现了许多疑点:

第一,据称,当时共有近千人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陆续赶到蓝玉府上,以聚餐为名、行密谋叛乱之实。就算蓝府每天都设宴,每天也要招待30多位贵宾;堂堂京师、光天化日,明知道朱元璋严禁官员结党,这些人敢如此明目张胆?

第二,《逆臣录》中信誓旦旦地指出,蓝玉在1月就定下方案,将在2月15的籍田礼上举事。

所谓的“藉田”,指的是在春耕之前的仲春二月,由天子亲自进行耕田示范的典礼,类似于今天的领导剪彩。这一活动对天气要求极高,必须是风和日丽、晴空万里,一般都要经过钦天监反复推算,在举办前几天才能敲定;

而且,朱元璋一向小心敬慎,不会让人提前掌握他的行动轨迹。这种情况下,蓝玉又是如何提前一个月就敲定时间的?

其实,仅从“审案时间只用了两天”这一点,就能发现此事大有蹊跷,好像罪名、状词是早就准备好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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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蓝玉有罪吗?有的,而且很多。

比如他恣意妄为,蓄养了许多庄奴、义子,横行一方;他曾强占民田,御史前来查问时竟然被他轰走;

比如他在公元1388年北伐、获得捕鱼儿海大胜后,班师时夜抵喜峰关,由于守关官吏没能及时开门,他竟悍然纵兵毁关、破门而入;

又比如,有人说他在出征途中私自占有了元主的妃子,致使元妃羞愧自杀;

就在前一年,蓝玉平定川西建昌月鲁帖木儿叛乱、再立大功。班师回朝后,朱元璋封他为太子太傅,而冯国胜、傅友德被封太子太师。看到自己的官位略微逊色,蓝玉气愤不已、口出狂言:“我难道不能做太师吗!”

从这些举动的性质来看,蓝玉顶多是居功自傲、骄横跋扈,把荣华富贵看得太重。但这样的人,恰恰是不大可能谋反的。纵观历史上的权臣、叛臣,在谋反前基本上都会体现出不爱财、不爱色、只注重收买人心的共性,毕竟这样才能争取大多数人的支持。

其实,如果朱标没有英年早逝,蓝玉不仅不会死,还极有可能备受重用。

蓝玉是常遇春的小舅子,而常遇春的女儿是朱标的太子妃,即:蓝玉是朱标的舅舅,两人的关系极为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