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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这件事这些年我可谓是跑断了腿,想尽了办法,真是太感谢法官了,帮我要回⾟苦钱...”当事⼈刘某感谢她解决了⾃⼰多年的愁事、难事。

刘某经营猪⾁批发⽣意,⽅某在刘某处进货销售猪⾁,双⽅没有签订供货协议也没有结算单据,多年来通过微信沟通不定期结算货款。但⽅某⾃2021年起就不再结算货款,也不配合出具债权凭证,⾄2023年共⽋货款30余万元。多次索要⽋款⽆果后,刘某将其诉⾄法院。在庭审中⽅某仅承认部分⽋款事实,并出⽰之前的转账记录证明已经⽀付货款,因出现新的事实,考虑到⺠间交易各项⼿续不规范的实际情况,法官⼜给予原告新的举证期限,同时对⽅某进⾏释法说理,指出其在答辩意⻅中出现的⽭盾点。庭审后,法官本着有效化解⽭盾纠纷、保障当事⼈权益的理念,从双⽅多年合作关系、诚信经营等多⽅⾯进⾏调解。在法官的多次沟通下,双⽅终于对⽋款⾦额达成⼀致,并达成了和解协议,在⼆次开庭时,⽅某当场向刘某⽀付了10万元货款,并承诺剩余货款分期履⾏。当事⼈的认可是荣誉,更是鞭策,承载着当事⼈对办案⼈的认可,寄托着群众对司法⼯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舒兰法院将秉持以⼈⺠为中⼼的服务理念,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以“如我在诉”的司法良知实质化解⽭盾纠纷,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