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子白眼狼!河南一男子辛苦攒了50万为母亲治病,却被妻子转给她弟弟买房。

妻子:我就这一个弟弟,帮他是应该的。她弟弟还说:你别上纲上线,花你点钱不应该吗?

气得男子起诉离婚,法院判了!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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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河南的宋先生原本是工厂的工人,喜欢上同厂的女士徐某,费了好大力气才追到手。

他们结婚时,徐某家要了20万的彩礼,宋先生的父母都是农民,东拼西凑才凑齐了彩礼。

本来彩礼徐某是当作嫁妆带回来,可她弟弟正好毕业了想买车,徐某直接把那20万给了她父母。

宋先生虽然心里不痛快,但也没多说什么,可小舅子就认为花他们的钱理所应当。

每年都要换新款手机、买电脑,总是让宋先生掏钱,宋先生也很生气,但徐某却不介意,总说她就这一个弟弟。

不幸的是,宋先生操劳半辈子的母亲,查出了心脏病,医生建议尽早手术。

为了攒手术费,宋先生去了外地开出租车,没日没夜的跑,好在收入不错,五年攒下了50多万。

宋先生也跟妻子交代过,这是给母亲做手术的钱,绝不能动用。

就在母亲的病必须做手术时,宋先生去办理住院手续,却发现卡里只剩下了100多块钱,他惊呆了,质问徐某这钱去哪了。

徐女士却轻描淡写地说,“我弟弟快结婚了,急需用钱买婚房,我转给他了。”

宋先生气得浑身发抖,他要求小舅子立刻归还这笔钱。

但徐女士却理直气壮地反驳,“弟弟结婚也很着急,我就一个弟弟,帮帮他怎么了!”

小舅子更是恬不知耻,“你别上纲上线,我姐嫁给你这么多年,花你点钱不应该吗?”

气得宋先生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妻子弟弟返还50万。

法律分析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可这并不意味着一方可以无视另一方的意愿,擅自处分共同财产。

宋先生攒下的50万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徐某没经过宋先生同意,就把钱转给了她的弟弟。

这还是宋先生明确交代过,这是母亲的手术费,徐某显然侵犯了宋先生的权益。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

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徐女士的行为,不仅违背了夫妻之间的相互扶持原则,还破坏了家庭和谐。宋先生作为财产共有人,完全有权力要求返还这笔钱。

最后法院认为,徐某和她弟弟构成不当得利,同意离婚,并要求徐某弟弟返还宋先生50万元。

案件评语

网友表示:这种女人坚决不能要,幸亏及时止损了,不然能把你们家掏空!

对于这种伏弟魔妻子,你会怎么办?

素材来源官方媒体/网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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