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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威。

然而,现实情况却是很多地方的官员根本就没有契约精神,滥用职权肆意妄为,随意单方面撕毁协议,导致政府的公信力备受质疑。

4月22日,中国三农发布报道,在内蒙古开鲁县建华镇,有多名村民在20年前,承包了村集体的土地进行农作物种植,当时约定的合同期限是30年,承包费已经全部付清。

但就在合同期限还有10年才到期的情况下,当地镇政府突然要求增加承包费,否则就终止合同。他们给出的理由是土地性质发生了改变,承包的时候是沙沼地,价格便宜,现在变成了耕地,土地升值。

沙沼地变成农田,那是这些承包土地村民20年间不间断投入资金物力人力后,改良了土地的结果。按道理,即便现在再怎么眼红这些村民的收益,也不应该单方撕毁承包协议。

有话好好说,是和谐社会每个人都该遵守的道德和法律约束。即便谈不拢,那就对簿公堂,由法律依据相关条款来裁定。

但当地镇政府一没有与承包土地的农民好好谈,二没有诉讼,而是采取了更为激进的手段。就在村民用农机开始耕地的时候,乡村两级干部叫来了警察,不仅扣车,还将种地的农民强制带走。

乡村两级干部这样做有法可依吗?有理可循吗?有,的确有。因为在他们的眼里,他们下达的行政命令就是法,就是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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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否认,涉事土地升值,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之前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可以重新协商。

但就事论事,此次涉事的承包土地,之所以升值,是农民在缴纳了承包费后,他们经过近20年时间努力换来的结果。

沙沼地的时候无人问津,政府也不愿投入财力物力改善土壤,但一旦看见别人通过努力将荒地变成了良田后就开始变卦了,这是红眼病发作后的典型症状。即便民法典也不会支持。

当下,正值春耕时节,这样阻挠农民种地引发的后果将非常严重。

春种秋收,农时不等人。镇政府如此粗暴扣车,警察如此强制抓人,这样的事件若不及时解决,土地耕种一旦错过时令,损失的不仅是土地被荒了一年,更是农民未来的希望。

事件发生后,中国三农发布的记者采访带人强行阻止村民耕种的建华镇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纪云浩,纪同志坦言“别找我,我不懂法”。

既然纪同志不懂法,怎么还知道在阻挠农民耕地时,喊来警察将农民强制带走?既然不懂法,怎么还知道又是怎么当上政法委员的?

现在的有些官员啊,不是不懂法,他们不遵守法律的最大底气,是把自己当成了高高在上甚至可以逾越法律约束的官。他们早已忘了初心,迷失在权力带来快感的游戏当中。

总以为,我是干部我怕谁,一副我就是天王老子的形象。殊不知,公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属于公众,而非某个个人,它是公众的权力,是老百姓的权力。不是一镇之长,一村之长个人面对民众傲慢的底气。

有了纠纷可以坐下来解决,但不能以公权力要挟,直接抓人。

为人民服务,为大局服务,不仅仅说在嘴上,更应该牢记于心。

眼红农民的收益就单方撕毁协议,这就是内蒙古开鲁县阻挠农民种地事件背后的隐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