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卧室里给电动自行车充电造成两死一伤,肇事者被判刑4年6个月。

在家里给电动车充电,太危险。

只有傻子,才会干这种事。

可如今干这种事的,还大多不是傻子。他们大多是思路敏捷的聪明人,却又往往是聪明又被聪明误。

我梦野艳齐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骑电动车的人,都知道它代起步来,给人能带来轻松,所以,都竞相购买。

在这点上,这些人都表现得很聪明。

但这些聪明人又被聪明误的地方在于——

电池得随时充电,而充电,则弄不好,就会引发爆燃,造成火灾;有些人明知道这一点,却还不当回事,却还把电池拿回家里去充电,结果,引得灾星凶煞找上门来,您说,这是不是聪明又被聪明误了呢?

而在家里给电动车充电,发生爆燃、起火、烧伤人、烧死人的事,这两年更已是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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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2日,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一姓周的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就是因为这种事儿。

此人将电动车电池带回家充电,结果,就续写了这种事的新篇章。

这新篇章,昨日算是画上了句号,但已发生的事情,让受到伤害者的亲属,永世也难以忘怀。

因为肇事者的这一充电,将一个88岁的老人,还有一个52的女人,还有一位与这52岁女人为夫妻的男人,全都给捎上了。

这场火,致两死一伤。

这事发生在2023年4月7日凌晨。

地址,在丰台区某小区内。

具体是某哪个小区,我梦野艳齐在这里就不明说了。

因为这种事,让现在还住在那栋楼上的居民心里都会有一种说不出道不出的感觉。

我在这里就别再刺激他们了。

那两个人是属于横死。

住在同一栋楼的人天天还得跟两个横死的人走过的楼道、电梯上上下下,您说,会产生什么样的联想?

天黑了的时候,胆小的一想起这个事情,恐怕走路都不敢回头。

因而,对于这种肇事者处以刑罚,当说是很有必要的。

它可以提醒世人,千万不要再做这种蠢事。

而丰台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的事实是——

2023年4月6日22时许,被告人周某在丰台区家中,在北侧卧室桌上给其绿能牌电动自行车使用的锂电池进行充电,4月7日4时许,充电中的电池突然爆炸引发火灾,火势产生大量浓烟,灭火后,消防救援人员从周某家中和楼道内救援出被害人郭某(女,殁年88岁)、黄某(女,殁年52岁)、陈某某。

据北京日报记者了解,被告人周某居住在一栋六层居民楼的一层,距离其家不过10米远,就有室外充电车棚。

距离其家不过10米远,就可以在那里充电,却把电池拿到家里来充,实在是属于自己给自己找事儿,又殃及了他人。

而郭某系被告人周某的亲属,黄某、陈某某为居住在六层的一对夫妻,火灾发生时,二人曾下楼试图逃生,但没有逃成。

郭某、黄某两人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陈某某经诊断为吸入性损伤(重度)、全身多处烧伤、一氧化碳中毒、代谢性酸中毒合并呼吸性酸中毒等。

据被告人自己供述,2023年4月6日22时许,他在家中北侧卧室的桌上给其电动自行车使用的锂电池进行充电。

把电池搁在桌上,显然是起火后,先把桌子引燃了,然后又波及到其他的易燃物。

想想当时的情景是,定是十分惨烈。

尤其是那对夫妻。

他们无疑曾拼命地往外跑,但是没能跑出去,由于一氧化碳中毒而倒地,而最后两个人被活活烧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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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不能不引起世人的注意。

电动车这玩意儿骑起来方便,但出了事,就往往让人追悔莫及。

真的是不能把电池再拿到家里去充了。

这玩意要是一旦爆炸,用灭火器灭,都来不及。

实在是太可怕了。

我梦野艳齐为什么要在这里提到这件事情?

因为我的家人近日也买了一辆这样的电动车。

看了这段新闻之后,我变得提心吊胆起来。

我不能不要求我的家人千万不要把电池拿到家里来充电,不要引灾入室。

而我在这里,发布这篇小文,也是想提醒各位——

要吸取周某的教训。

现在失火了,不是火扑灭了,肇事者就没事了。

火扑灭了,还要追究你的法律责任!

不能不小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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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这个话题,就说到这里。

感谢您的收看。梦野艳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