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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滕州市2024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

鲁政土字〔2024〕56号

枣庄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呈请批准枣庄市滕州市2024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枣政土字〔2024〕1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 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滕州市2024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拟征收土地面积349.5957公顷,其中农用地242.7854公顷(耕地142.1718公顷)、建设用地105.9734公顷、未利用地0.8369公顷。

二、你市要指导滕州市做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确保相关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符合规划管控要求。

三、你市要指导滕州市按照批准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遵循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优先保障民生、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严格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要求,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四、你市要指导滕州市认真做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开展土地征收,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4年2月8日

据了解,滕州市2024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涉及善南街道刘屯居;龙泉街道西大庙居、东大庙居、刁庄居;南沙河镇北街村、高庄村、前仓沟村、南岗村、上徐村、后房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