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领取生育津贴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答复:本地生育津贴不需要申请,为免申即享事项。

女职工自本地参保缴费之日起,生育当月连续足额缴费满12个月的,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生育津贴。

如您符合生育津贴发放条件,在烟台市定点医院报销完生育医疗费后,如单位正常缴费,生育津贴将在医疗费结算的次月发放到您的社保卡金融账户。

咨询:职工如何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答复:(1)现场申请: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参保职工,可以根据个人护理需求,自愿选定一所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医护机构,并向其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定点医护机构受理并接收申请材料后,对申请人的身份信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及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等情况进行识别,并就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确认。

经审核符合要求的,指导申请人或其监护人、代理人填写《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自评表》《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申请表》,申请人或其监护人、代理人应当对定点医护机构受理申请及接受评定结论的资格予以认可并签字确认。

(2)网上申请:通过关注“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选择“医保服务”-“长护保险”-“我是参保人员”进行申请,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自行填写《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自评表》,自评通过后,填写《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申请表》并上传住院病历或门诊就诊记录等相关可证明失能失智的材料,定点医护机构经办人员在后台系统里进行初审工作,初审通过后提出失能等级评估申请。参保职工等待失能等级评估结果过程中,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查询进度,评估结果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定点医护机构管理端获取。申请人或其监护人、代理人应当对定点医护机构受理申请及接收评定结论的资格予以认可并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