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沈阳,歌厅里的舞女接二连三神秘失踪。

而同样是2005年,同样在沈阳,郊区荒地上陆续被挖出女性人体尸块。

两者有关联吗?到底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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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时的刘学新,在一家电梯厂当工人。

由于工作出色,他先是当上车间主任,后面又一跃成为主管生产的厂长。

当厂长的前三年,他带领工厂由亏损到盈利,得到褒奖无数。

取得一定成绩的刘学新飘了,借应酬的名义吃喝玩乐,还到处沾花惹草,再没有心思管工作。

厂子缺乏管理,效益连年下滑,在1999年被整体买断,刘学新也下岗了。

昔日风光无限,如今只剩下单位发的一万元。

他尝试过做买卖,因为没赚几个钱,没多久就不干了。

没有收入的刘学新,全靠帮人带孩子的老伴儿养活。

更气人的是,他不仅不挣钱,还死性不改,经常出入舞厅歌厅。

很快,那一万块就被刘学新挥霍一空。

经济窘迫、心态失衡的他动了抢劫的歪心思,并把目标对准了歌厅的舞女。

在他看来,舞女有很多金银首饰,而且出事了也不见得有及时报案的人。

带着这种想法,他动手了……

2005年3月22日,刘学新在皇姑区北行大世界舞厅,见到了带着金首饰的张某。

他主动搭话、邀请跳舞,得到对方信任后约定第二天再见。

次日,张某应约来到刘学新家中。

趁张某不注意,刘学新用铁锤猛敲她的脑袋,分尸装袋藏在阳台,而后趁天黑抛尸郊外。

这次作案,刘学新得手了金项链、金戒指和金耳环等物件,以及人民币40余元。

之后几天里,没人找上门,也没有传出什么新闻,刘学新从忐忑变得猖狂。

3月28日,距离第一次作案仅过去了6天,他再次将一名舞女骗回家。

同样手段,这次他抢走了金手链和30余元。

5月20日,8月25日,10月15、16和30日……

半年多时间,刘学新先后抢劫多名舞女,并将她们全部杀害、抛尸。

看到这儿,你可能会问,为什么他能一而再再而三犯案?难道真如他所说,没有人会在意舞女的来去吗?

其实,早在4月的时候,当地派出所就接到了多起舞女失踪的报案。

可由于监控摄像并不普及,再加上侦查技术有限,调查没什么太大的进展。

不过很快,警方找到了突破口。

上文提到的第一个舞女张某,在失踪六个月后,其手机被人重新使用了。

经盘问,那人是买的二手手机,并非案件相关人士。

警方顺藤摸瓜,追查到最初让手机流入二手市场的人,也就是刘学新。

面对找上门来的警察,刘学新露出了马脚,他激动地嚷嚷:“凭什么抓我,我是守法公民!”

谁知,警察的一句反问让他愣住了:“还没说你有罪,为什么这么激动?”

起初,刘学新拒不承认,但经过三十多小时的盘问后,他全招了。

他交代,一共杀了15人,并且分了5个地点抛尸。

抛尸地点要么是十多米深的电井,要么已经铺上了柏油路,尸块大部分高度腐烂,还有的无人认领。

能够确认DNA的,只有7名被害人。

办案讲究证据,根据证据,检察院最终只认定了已核实的7起案件。

2006年9月12日,案件开庭审理。

上至七十多的老人,下至没成年的小孩,几十上百位被害者家属前来旁听。

而刘学新的举动,再次点燃他们的怒火。

站在被告席上的刘学新,面对指控,满脸不屑:

“没有异议,全是我干的,我认!”

在庭审过程中,他不仅毫无歉意,还多次笑出了声:

“杀人就是为了灭口呗!”
“家里最安全,她们很容易被骗来,而且分尸也方便。”

甚至在最后陈述中“公然挑衅”:

“法官、公诉人、书记员、被害人家属们,大家好!”
“感谢派出所……,看守所管教……,人性化管理……”
“应该赔偿,但我赔不起,律师我都是法院指定的!”

他当庭表示忏悔,说自己罪大恶极,死有余辜,后悔也来不及了。

可被押着走出法庭的时候,他回头看了眼旁听席,竟冷笑了一下。

他从始至终没有丝毫的悔意,还用轻浮的话再一次刺痛受害者家属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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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刘学新被判死刑,次年执行。

至此,系列抢劫杀人碎尸案告终,而受害者家属的伤痛,却从未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