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种地可以先交钱!”

“110来了能咋地?”

“别找我,我不懂法!”

很难相信这些话是出自内蒙古开鲁县村干部们的口中!

最近,一个引发热议的视频在网络上火速传播,让内蒙古开鲁县吸引了全国的目光。

视频显示,一些当地干部在春耕时节下田,阻止农民耕作,并要求他们交钱,否则就不能种地。

离谱!

这种做法引发了众多网友的关注和讨论,大家纷纷质疑,为何作为服务人民的干部,却在农民最忙碌的季节为难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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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应该是一个适合播种希望的美好日子,阳光明媚,万物复苏。

然而,对于开鲁县的农民来说,这一天却因为一则不幸的消息而变得阴霾。

20年前,这些农民承包了一片质地较差的土地,由于当时的条件限制,这片土地几乎无法种植任何作物,因此承包费用相对较低。

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和土地改良,这片曾经的不毛之地逐渐变得肥沃,能够进行正常的农作。

就在农民们准备迎接一个丰收年的时候,却被突然介入的干部阻挡,理由是必须增补承包费,否则不允许耕种。

这突如其来的要求让农民们措手不及。

根据他们手中的合同,承包期限还有十年之久,按照法律规定,合同期内费用是不应该随意更改的。

面对官方的不合理要求,农民们感到深深的无力和愤怒。

尤其是当一名干部公然宣称:“上面让我敛财,我就敛财,不交钱可以,上面让我回收承包地我就回收。“

这种赤裸裸的权力滥用更是让农民们对正义感到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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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尝试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农民们曾寻求更高级别的党委干部介入,希望得到公正的处理。

然而,他们遭到的却是冷漠与推诿:“有矛盾找公安局,我也不懂法,别找我。”

这种回应进一步加剧了农民的困境,使他们感到在这场权力和法律的较量中,几乎无处申诉。

事实上,这片土地能够从一片瘠薄的土地转变为肥沃的田地,完全依赖于农民们二十年如一日的辛勤劳作和土地改良。

他们认为,现在的土地已经大不相同,完全是靠他们的手艺和汗水赢得的。

从法律和道德的角度看,他们有权利在合同期满前享受到自己劳动的成果,而不应被迫支付额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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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这起事件的持续发酵,社会各界纷纷表达了对农民的支持和对干部行为的批评。

许多人认为,农民凭借自己的努力改善了土地的质量,他们应当得到尊重和奖励,而不是在合同期限内被额外索取费用。

同时,也有观点认为,土地质量的提升确实可能增加其价值,但应通过合法和合理的途径在合同到期后重新评估,而不应采取强制手段。

随着事件的发酵,开鲁县委对此事件表示高度重视,并迅速成立了工作组进行调查。这一举措显示了政府对此类问题的关注,同时也表明了解决问题的决心。

这不仅是一起地方性的纠纷,而是法律与行政权力如何正确行使的重要案例。

社会公众期待这起事件能够得到公正和合理的解决,确保法律的尊严和农民权益的保护不被忽视。

在这个案件中,正确处理好法律与行政权力的关系,对维护社会的生产秩序和法治环境至关重要。

网友们对内蒙古开鲁县干部在春耕季节阻拦农民并要求额外承包费的事件反应强烈,他们在社交媒体上纷纷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和情绪。

网友A激烈地表示:“应该严惩涉事的镇长、镇委书记、村委书记、村长这些行为堪比黑社会的干部!“

网友B则从更宏观的角度出发,提出了对现状的担忧:“如果权力超越法律的约束,那么我们的社会生产秩序将如何得以维持?”

而网友C则指出了一个积极的改变方向:“将不毛之地改造成良田的农民应受到国家的鼓励和补贴,而不是额外的负担。”

是啊,白纸黑字的合同摆在那里,说变就变。

契约精神呢?

为百姓服务的精神呢?

难道真如那位干部说的;“上面让我敛财我就敛财”!

对于这一事件,你们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