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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黄山区法院公开审理原黄山市云海米业有限公司副经理程某某涉嫌贪污、挪用公款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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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至2018年3月,被告人程某某担任黄山市云海米业有限公司副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 245482元。2017年1月至2018年10月,程某某将截留的代收购粮款共计342231.87元转入余额宝、蚂蚁财富从事营利性活动。在贪污、挪用公款犯罪活动中,程某某非法获取孳息 5788.74 元。到案后,程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退出违法所得251270.74元。

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程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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