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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经济发展的要求,不仅是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更是向“高质低碳发展”的转变。如何降低能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是“高质低碳发展”时代的一大重点和焦点。工业、交通与建筑是当今能源消耗的三个主要领域,既有建筑节能改建,是缓解能源短缺,提高能源利用的重要手段,是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节能改建工程项目参与主体众多、施工工艺复杂,且项目运行周期相对较长,众多项目影响因素间的复杂关联关系,使得项目风险防控难度进一步增加。其中,由于节能改建工程的实施对象和技术的特殊性,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多种侵权情形。节能改建项目常见施工侵权风险如下:

(一)物件脱落、坠落致人损害风险

节能改建项目的实施对象往往是城市中正在使用中的建筑物。由于市区建筑密集,施工场所周边环境复杂,人口密度较高,相邻损害及高空坠物一直是建设工程项目中多发的重要风险。

如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凌空抛掷建筑垃圾等情形,不仅对周边建筑或居民造成严重影响,根据《民法典》第1253条、第1254条规定及“高空抛物”行为的正式入刑,作为侵权人的施工方和物业管理人都可能承担民事责任;如情况严重的,侵权人还可能涉嫌刑事责任。

(二)相邻关系损害风险

由于待改建的建筑物质量参差不齐,而节能改建项目的大部分施工内容往往依托原有建筑和设施,若改建对象的建筑结构形式较脆弱或年代较久远,贸然施工很有可能造成原有建筑物的损坏,影响建筑物内住户的日常居住,甚至引发安全事故,产生巨额赔偿。

《民法典》第237条规定,“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第238条规定,“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如果此类事件影响范围较大的话,还可能导致住户反对施工项目、提出巨额索赔,施工也可能因此中断。

(三)安全责任及现场管理风险

除前述物件脱落、坠落致人损害及相邻关系损害等风险外,节能改建项目还应重视安全责任及现场管理风险。在节能改建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有毒有害气体或其他危险源,如果在应对此类重大危险源时出现管理失当,很有可能会引发安全责任事故。

(四)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作为技术性、政策性、前沿性都非常强的项目,节能改建会不可避免地运用到新兴科学技术或器械设备。如果相关资源未经授权即投入使用的,可能涉及专利、商标、著作权、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侵权问题。节能改建项目中常见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主要包括: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侵害施工方法发明专利、承包人按照未获授权的图形/设计作品进行施工、使用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或专利权的设备或建材等行为。

对于被认定存在以上知识产权侵权情形的建筑,由于拆除侵权工程会造成重大利益失衡,法院通常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经济形势下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大局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09〕23号)的规定,判决侵权方作出合理赔偿。

(五)环境污染风险

《民法典》将“绿色原则”列入基本法律原则,要求所有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时,应当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对于节能改建项目而言,除施工扬尘、声等建设工程常见环境污染事项外,还可能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等风险。例如,在进行楼宇空调或采暖改造项目时,若不当拆除及处置旧设备,将有可能导致设备内的残余的氟利昂或防腐阻垢剂等泄漏,很容易造成周边环境污染。而且待改建项目往往很难找到历史遗留污染情况的记录,一定程度上也加大了节能改建项目的环境合规难度。

更多内容,详见周月萍周兰萍律师团队最新著作,《ESG背景下的企业合规与风险管理》专题十五:“高质量发展”时代,节能改建工程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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