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汤池镇(2009年,汤池镇属丹东市振兴区)集贤村大董园有这样一户人家:干干净净的三间瓦房后面嵌个雨搭,西屋住着62岁的王淑梅与其第四任丈夫;东屋住着她的妹妹、某中心小学教师王刚强(化名)。2004年7月23日9时许,王刚强推上自行车出了院门,应邀到本村五组哥哥家吃中午饭,正碰到姐姐王淑梅从河套洗衣服端盆刚回来,她礼节性打过招呼,各走各地。

八年前王刚强丈夫离异,她发愤培养子女成才,女儿终于考上了北京外语学院,她独身一人,以每月20元租金租住了姐姐的东屋。姐妹俩虽然各自立灶,平日又没更多机会交流,但毕竟一母所生,自然情同手足。

令她痛心疾首的是:怎么也没料到这次打招呼,竟成了她们姐妹俩终生最后一别。

当日15点半,王刚强从哥哥家回来,一眼发现大门虚掩,屋门大开,这不是姐姐的生活习惯,心中顿生不祥之感。她放下自行车,急忙走进西屋,姐姐不在,地面上有影影绰绰被擦抹的痕迹。她转身出屋,又一眼发现姐姐的锅台上放块抹布,脏且发红。心中更慌,一边连连呼喊“姐姐……姐姐……”,一边急奔雨搭寻找。

可怕的场面终于出现:碗架子倒了,肉坛子碎了,姐姐躺在昏暗雨搭的东北角,头部和地下有一摊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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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又呼叫姐姐,没人应答,以为是被碗架倒了打伤昏迷过去,需要紧急抢救,便快步走出门喊来几个邻居。她让一人打电话给110求助,这些人七手八脚,搬碗架,抬桌子,触动尸体,说已经死了。这就找木板打铺准备放尸,忙忙活活操办丧事,现场为此遭到严重破坏。

话分两头。汤池公安派出所接到求助电话,副所长王守信带领民警钟玉平、杨春和5分钟赶到现场。现场闹轰轰的乱作一团。王守信等走进雨搭查看尸体,一眼发现死者左颞骨和耳部已被钝器打烂,头顶部也有钝器伤,遂断言:“王淑梅并非被碗架砸死,是故意谋杀,请各位老乡马上撤离现场。”然后他接通了东港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的电话。

当日16时30分,东港市公安局局长赖建华、政委崔义发、副局长哈合才率侦察员、技术员、法医等一干人马,风驰电掣般赶到现场。20时,丹东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戒骄、刑警支队长纪开祥也赶到现场,组织召开案情分析会。成立由刑警大队和汤池公安派出所组成的50多人专案侦破组,主管刑侦工作副局长哈合才与刑警大队长谷玉胜坐镇指挥。

勘验现场与现场走访分头同步进行。

现场发现死者王淑梅佩戴的金、银手镯和金耳环等饰品失踪,围绕入室抢劫或盗窃杀人展开调查,在数十名嫌疑对象中形成重点一人,业经反复核查,从时间上予以否定。

死者生前遗嘱,她死后价值三四万元的房子产权归丈夫。丈夫有三个儿子一个孙子,他偏是案发当天早晨6点多钟被儿子找去丹东干活,会不会是急于取财设套谋杀,经展开调查也一一予以否掉。

群众反映死者生前与多个男人频繁来往,其中一人关系极为密切,重点调查后从作案条件上予以否定。至此,财杀可以排除。

死者生前骂街,与人口角,曾与三户邻居结冤,立即调查,也排除了仇杀。

那王淑梅究竟何以被害?

现场是侦察的依据,侦察是现场的再现,勘查与侦察的有机结合,有利于尽快破案。侦察受阻,有必要复原现场,再精细勘查,再进一步分析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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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初伏的第五天,气候闷热,外面下着阵雨。复原后的现场勘查有新的发现:死者坐北朝南卧在雨搭的东北角,地上有好大一摊血,而在不该有死者血迹的地方又发现了血迹,一是雨搭南侧有块横放的木板,木板上的醋瓶、酱油瓶上均有喷溅性血迹;二是外间地水缸里有块抹布,缸水染呈淡红色;三是死者卧室地面有被擦过的血迹;四是卧室正面板柜的墙上挂了一面镜子,挂镜下的柜面上有滴落的血迹。

立即取样送丹东市公安局鉴定,结论很快拿出来:散落的血迹不是死者的血迹。

不言而喻,那就是凶手的血迹,证明了一个重要事实:凶手身上有伤。

走访摸排的范围立即转向死者家可能进出路线的两侧。阵雨使乡间的土路变得泥泞,有的侦察员索性脱掉鞋子打着光脚板走访;有的淋湿身子感冒头痛也不下火线;更令人感动地,刚从外地处理完父亲丧事,忍着悲痛回到岗位的刑警一中队队长杨元年也在工作其中。

功夫不负有心人。两条重要线索很快兜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