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院长 柳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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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位于湖南省东北部,北枕长江、怀抱洞庭,拥有洞庭湖60%的水域面积和163公里长江岸线。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岳阳市君山华龙码头眺望奔流长江,嘱咐湖南“守护好一江碧水”。

2018年,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成立洞庭湖环境资源法庭,积极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殷殷嘱托,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促进长江、洞庭湖地区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全面协调可持续性发展,以高质量司法服务现代化大美长江、大美洞庭湖建设与保护。6年来,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520余件。2019年,君山法院获评“保护‘母亲河’‘母亲湖’专项集中审判执行‘春雷行动’先进单位”;2022年,君山法院获评“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坚定政治立场

布局“江”与“湖”文章

扛牢政治责任。君山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论内核,始终扛牢“守护好一江碧水”首倡地的政治责任。坚持长江“十年禁渔”政策,树牢保护优先、促进绿色发展、注重区域协同的审判理念,以司法审判全力助推君山构建生态发展新格局。坚决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司法助力水产养殖转型升级,助推渔业集团成立。

构建审判机制。把环境资源审判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围绕“江”与“湖”的生态环境建设,力争打造环境资源审判“君山样板”。建立环境资源案件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构建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立案、执行等部门的协同审判机制,从人、财、物各方面予以重点支持,配备14人组成的环境资源法庭办案团队,实行“三合一”归口审理。

创建司法基地

推动“多元共治”

君山法院以长江黄金水道、东洞庭湖生态湿地及多个国家级森林公园环境资源保护为切入点,争取林业、自然资源、渔政等部门支持,建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司法保护基地,同时在君山岛景区设立生态旅游巡回法庭。司法保护基地与生态旅游巡回法庭共同发挥环境保护、巡回审判、生态修复、普法宣传、环保科研“五位一体”的功能,保护本地生态环境。

建立联动机制。君山法院与长江航运公安局、东洞庭湖管理局、君山区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通过举办共建生态屏障、守护湿地生命的研讨会,探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

加强跨域协作。君山法院举办“两湖四水”流域性环境资源审判论坛,与湖南7个流域性环境资源法庭签订《司法协作机制框架协议》。以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生态旅游巡回法庭、法官沙龙为平台,推动理论与实务良性互动,全面提升环境资源审判水平,逐步建立“多元共治”的生态保护机制。

打磨精品案例

提升专业能力

审结典型案例。君山法院注重发挥审判职能,通过院长带头办案、集中审理宣判、典型案件全程庭审直播等方式,优质高效审结了一批有影响力的环境资源案件。审结湖南省首起跨区域管辖的民事公益诉讼案,责令湖南林源纸业有限公司承担侵权民事责任,消除因排放废水对草尾河及洞庭湖产生的危害,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该案入选2018年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十大典型案例。审结湖南省首起刑事附带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何某、孙某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该案入选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长江流域水生态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并入选2023年人民法院案例库。张某节等10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吴某龙等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202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检察机关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典型案例。

重视能力提升。君山法院着力围绕环境司法实践面临的现实性、基础性、紧迫性问题,开展针对性理论研究。与君山区人民检察院、长江航运公安局岳阳分局、岳阳市公安局君山分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沟通交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积极走访环保行政部门、环保公益组织,认真听取渔政、水产部门的专业意见,与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理工学院法学院师生座谈调研,共同研究解决环境司法、执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与流域性环境资源法庭合力探寻环境污染与破坏者自行修复补偿的新方式,针对生态修复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展开理论研究,提升君山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的专业化水平。积极运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限期修复、劳务代偿等方式,努力实现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的“多赢”。

多措并举宣传

凝聚保护合力

开展专项行动。君山法院积极部署开展保护“母亲河”“母亲湖”专项集中审判执行“春雷行动”“湖南环保·审判三湘行”活动及“环境资源审判雷霆行动”,集中审理宣判了一批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快速审理了113件环境资源类民事纠纷案件。邀请代表委员观摩旁听涉环境资源案件60余件,借助代表委员的力量宣传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深入普法宣传。采取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及法院开放日、环保座谈会等形式,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向辖区市民及长江沿岸居民发放宣传册、倡议书等8000余份。开展巡回审判,将吴某非法狩猎案、周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的庭审现场搬进社区、保护区,现场开庭审理,让群众在旁听案件审理的过程中接受生态环保法治教育,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发布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并进行庭审同步直播,充分展现打击污染环境犯罪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决心,让社会大众了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支持和参与环境资源保护。

君山法院将继续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环境资源保护的决策部署,不断研究生态环境司法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加大环境资源审判改革创新力度,健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筑牢生态屏障,为“守护好一江碧水”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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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杂志2024年第6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40期

编辑/徐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