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信息港网站:www.caoxian.tv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不光群众的眼睛雪亮

蜀黍的眼睛也是雪亮的

当着蜀黍面不佩戴头盔

这让蜀黍“很难办呀”

下面,就对这些不佩戴头盔的人进行

曝光,曝光,曝光!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骑乘摩托车、电动车

不佩戴安全头盔曝光

为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城市文明交通形象,助力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曝光部分电动自行 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头盔,引 导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建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曝光台

01

违法人:张某

身份证号码:3729222001****4122

查获时间:2024年4月22日

违法地点:青菏路与珠江路路口

处罚措施:发朋友圈,配文“一盔一带,从我做起”点赞超过10人。

02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违法人:黎某

身份证号码:3729222003****1605

查获时间:2024年4月22日

违法地点:青菏路与珠江路路口

处罚措施:发朋友圈,配文“一盔一带,从我做起”点赞超过10人。

03

违法人:唐某

身份证号码:3729221976****9366

查获时间:2024年4月22日

违法地点:青菏路与珠江路路口

处罚措施:发朋友圈,配文“一盔一带,从我做起”点赞超过10人。

04

违法人:孙某

身份证号码:3729221974****1352

查获时间:2024年4月22日

违法地点:青菏路与珠江路路口

处罚措施:发朋友圈,配文“一盔一带,从我做起”点赞超过10人。

05

违法人: 秦某

身份证号码:3729221971****2311

查获时间:2024年4月22日

违法地点:青菏路与珠江路路口

处罚措施:发朋友圈,配文“一盔一带,从我做起”点赞超过10人。

06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违法人:刘某

身份证号码:3729221999****236X

查获时间:2024年4月22日

违法地点:青菏路与珠江路路口

处罚措施:发朋友圈,配文“一盔一带,从我做起”点赞超过10人。

在日常生活中

骑电动车时务必佩戴好安全头盔

为的就是让骑行者的安全受到保障

当事故发生时,骑行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

头部损伤率: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2.5倍

致命伤率: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1.5倍

头盔对于电动自行车驾驶者来说,相当于轿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

注意!

头盔≠头盔

戴了头盔还得看看你戴对了没

正确佩戴头盔的方式

马上get!

“处罚不是目的,安全才是唯一”

事故发生往往就在一瞬间

请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曹县公安再次提醒大家:

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请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

关键时刻真的能保命!

来源 | 曹县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