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很多人抹不开情面,在亲友向自己借银行卡时不好意思拒绝,结果亲友将卡用于电信诈骗等犯罪,出借人自己也因为帮助犯罪被抓。实际上,只有在出借人明知对方将银行卡用于犯罪的情况下才会构成犯罪,否则出借人会因为主观上没有帮助的故意而无罪。那么,如何判断出借人有没有故意呢?对此,不能只听出借人一面之词,而是要结合客观证据判断。

(一)是不是经常出借银行卡

如果出借人经常向他人出借银行卡,已经出借了很多张银行卡,一般可以推定出借人对他人将卡用于犯罪是明知的,因此可以认定出借人有帮助他人犯罪的故意。但是,如果是亲友之间偶尔一次出借银行卡,又没有通过出借行为获利,就不能认为出借人明知亲友会将卡用于犯罪,也就不能认为出借人有帮助他人犯罪的故意。

(二)有没有收到过银行卡被用于犯罪的提醒或提示

比如,出借人在向他人提供银行卡后,收到了公安机关、银行等的电话或短信,告知其所提供的银行卡涉嫌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但出借人还不把卡收回,而是继续提供银行卡的,一般可以认为出借人对帮助犯罪有故意。再比如,出借人借给他人的银行卡因涉嫌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被冻结,出借人还帮助解冻,或者注销旧卡、办理新卡,之后又继续提供的,也可以推定出借人有帮助犯罪的故意。

(三)有没有和借卡人有事先串供行为

如果借卡人和出借人事先串通设计应对调查的话术口径的,一般可以推定出借人明知对方要将卡用于犯罪行为,从而可以认定出借人有帮助犯罪的故意。比如,亲友在借卡时和出借人说,如果有警察来问,你就说是我最近手头紧,你才把卡借给我的;如果警察问为什么卡上有这么多流水,你就说是我做网络主播,别人打赏我的……如此等等。如果是借卡用于合法行为,完全没有必要串通应对调查的话术,既然需要事先串通,那就是说明卡肯定被用于犯罪了。

#如何判断帮信罪中的明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