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马龙区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2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李兴聪,中共党员,马龙区马过河镇车章村党总支书记,2024年4月18日22时14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邱朝光,中共党员,马龙区通泉中学教师,2024年4月19日12时6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曲靖市马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曲靖市马龙区监察委员会
2024年4月22日
▍内容来源:马龙区纪委区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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