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违建建筑要拆除,这点大家都可以理解,但是西安一女子不理解的是,自家小区百户人家违建,但城管却只拆她家!这究竟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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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西安市长安区的朱女士住进新房,一点儿也开心不起来。她不明白,买房的时候,开发商的样板间阁楼有顶,收房后她和其他住户一样也给阁楼加了顶,怎么就只给她家下发强拆公告。

朱女士很气愤:“为啥我被区别对待?为啥不拆样板间?城管这是在偏袒谁?”朱女士认为城管是选择性执法,跑去质问,得到的回复是,后面百余户的认定函是规划局打包出了一份,不符合他们的收函规程,所以后面的认定违建函退回给规划局了。

朱女士的家人又去规划局问,被告知认定内容没问题,认定函依然有效。朱女士就此问题向两个部门的上级反映,双方还是各执一词,都认为自己没问题。

4月15日,朱女士当着记者的面,再次向长安区城管执法局一执法中队询问,对方的回答依旧是:“125户认定了违建,但不符合认定函的收函规程,已经退了,规划没来函,我们暂时无法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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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该执法人员的说法,当晚,记者电话联系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执法监察队杨姓工作人员。她称:“早在一年多前,城管局退到规划局的认定函,规划局就没接收。

违法认定我们已经出给城管局了,他们退回,我们不予接收。我们只做违法建设的认定,也就是它是否符合规划的这样一个认定,从我们的认定工作规程上来说,我们没有说一户一认定这么一个要求,而且对于100多户的违建,也不可能去给他们100多个认定函……对我们来说,我们这边认定工作已经做完了。”

两部门因此一个退函、一个不收,该状况维持一年之久、僵持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