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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号

根据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决定对马营村西侧路等三个地块依法实施征收,区政府拟进行收储。为了加快项目建设步伐,现将本次征收地块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地块位置及征收范围

1、马营村西侧路,位于平旺乡马营村,面积约1.6796公顷。东邻马营村现状道路,西邻马营小学,南邻南环西路,北邻杨园南区。

2、大石线西侧地块,位于口泉乡口泉村,面积约0.8269公顷。东邻大同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西邻现状耕地,南邻新荣水泥厂,北邻大同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3、大石线与大同绕城高速交汇口南侧地块,位于平旺乡平旺村,面积约3.4593公顷。东邻大同绕城高速,西邻紫金世纪名苑,南邻现状居民用地,北邻大石线与大同绕城高速交汇口。

地块的实际征收权属、面积、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报告》及《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结果为准。

二、征收实施主体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项目范围内的土地、建筑物、构筑物由大同市云冈区平旺乡、口泉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征收补偿工作。

三、征收补偿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按评估标准执行。

四、公告时间

上述征收范围公告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30日。

五、自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公告发布十个工作日后,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

六、在法定期限内未腾清净地的,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七、在法定期限内可对本公告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八、各有关单位、个人要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的需要,积极主动配合土地征收(拆迁)工作,确保房屋征收(拆迁)工作顺利实施。

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8日

来源:云冈区政府网

左云县人民政府关于

左云县古城保护修复项目房屋征收的通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山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关于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指导意见》(同政发(2016〕88号)及其他相关文件精神,立足于实际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下列区域房屋征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西起太平楼街,东至土八巷,南起东街,北至府街,该范围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

二、征收时间:

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7月28日。

三、征收方式: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被征收人可选择货 币补偿,也可选择产权置换。

四、左云县云兴镇人民政府负责房屋征收及补偿工作。

五、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征收范围内严禁一切房屋交易、租赁、新建、扩建、改建行为,对违反规定实施的部分不予补偿或置换。

六、上述范围的房屋所有权人,携有效证件于2024年5月30日之前到左云县古城保护修复指挥部(原三中校园)进行登记、核实、确认。

七、本次房屋征收安置工作是县政府启动的提升县城品位、改善古城面貌和居民生产生活条件的重大举措,各房屋所有权人应积极主动配合房屋征收安置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征收搬迁。

特此通告

左云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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