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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推进全市人民法庭建设,努力争创全国“枫桥式人民法庭”,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4月19日下午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推进会。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邹磊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

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新时代“枫桥经验”纪念大会和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的实践要求,全市法院要自觉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要指示批示上来,统一到最高院、省高院关于“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抓手,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襄阳法院实践。

会议要求

市中院要切实抓好创建活动组织领导工作,各基层法院要将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及时向当地党委、政法委汇报,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诉源治理一盘棋格局。全市法院要将创建活动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充分调动每个法庭、每名干警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在创建活动中,要坚持党建引领,将党建工作融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全过程。要始终做到政治上坚持高标准、工作上追求高质量、作风上体现高要求,努力打造更多立得住、叫得响、传得开、可复制、有效果的人民法庭品牌,更好推动全市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的新发展。

会议强调

全市法院要围绕政治建设、执法办案、源头治理、非诉解纷、群众工作、基础建设六个方面着力,在全面规范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还要结合自身定位及辖区实际、特色、地域优势,做细自选动作。既要让合乎标准的“枫桥式人民法庭”多点开花,也要形成各具特色、百花齐放的生动局面。要抓好创建宣传工作,全面展示人民法庭工作的新成效、新亮点、新风貌,推广成熟经验做法,深入发掘人民法庭典型案例,致力于结出一批研究成果,力争在今年全国首批争创工作中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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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由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翀主持。会上,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翀宣读了《全省法院积极参与“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的工作方案》。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平宣读了《关于对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成绩突出单位的表扬通报》。

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周俊庆对创建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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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法院雷河法庭、樊城法院柿铺法庭、谷城法院庙滩法庭分别就“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经验做法作交流发言。

会上还传达了全省法院第一季度司法审判数据分析会的主要精神并就贯彻落实提出要求。

文字:民一庭柯明飞 图片:张琦

编辑:徐倩

审核: 王洪

终审:周俊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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