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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26日是

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

活动主题是

“知识产权和可持续发展目标:

立足创新创造,构建共同未来”

那么,什么是知识产权?

和我们的生活又有哪些关系呢?

上海崇明法院执行裁判庭庭长金立寅

将做客《法治进行时》节目

和大家聊一聊

崇明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相关情况

案例一

问:某农村合作社生产的大米外包装擅自使用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字体,这样算违法吗?

答:这种做法不可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应当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本案中,如果判处停止侵权,后果可能比较严重,导致已上市的产品下架、收回。案件起诉到法院后,法官充分考虑了原被告双方的诉求和处境,积极引导双方“侵权转许可”。

也就是说,被告承认侵权事实并赔偿原告损失,同时原被告双方签署授权使用协议,原告同意被告继续使用相关字体,避免相关产品因此被下架、收回。

最终,原告向法院申请撤诉。如此,既实现了知识产权的经济效益,又避免本地的农产品经销企业产生更大损失。

案例二

问:一健身房的教练离职后另起炉灶开设了一家新的健身房,把原单位的客户信息通过u盘拷贝出来,然后一一联系,将客户招揽至自己的新店。这种行为违法吗?

答:本案中的客户信息属于企业的经营信息,企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并且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符合商业秘密的定义,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严格保护。侵害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收听方式

想要了解更多知识产权方面的话题

敬请关注4月23日上午7:30

崇明区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

调频FM88.7/102.5《法治进行时》栏目

节目首播:每周二7:30

重播:每周二17:00、每周四11:30

来 源 | 执行裁判庭

责任编辑 | 何瑞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