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关于武警部队到底是军队还是警察的争议一直不断,其中说武警是警察的有、说武警是军队的也有,两派之间各有各的论据、彼此互不认同。说实在的,在此轮军改之前,武警部队的属性确实非常模糊,既有军队的职能、又有警察的特点和民事任务的属性,这就是所谓的“军警民集合体”。在这种情况下,普通老百姓的确是分不清武警部队究竟是军队还是警察的。也正是在这种大背景下,发端于2015年的此轮军改,就将武警部队警种结构调整和任务职能改革列入了“军改重点范畴”,总原则就是贯彻落实“军是军、警是警、民是民”的改革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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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一来,我们可以发现,军改中,主要承担警务大类任务的公安边防、公安警卫这两个警种部队整建制退出了武警现役,转隶公安部,现役编制改为人民警察编制,成为了人民警察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其他诸如公安消防、武警森林、武警水电、武警黄金这四个承担民事属性任务的警种部队则是整建制退出现役,要么转隶应急管理部组建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么就是转隶自然资源部改编为相应的专业地质调查机构(实行事业编制),或是整体转隶组建为中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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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通过这么一操作,武警原先的八大警种中只有武警内卫、武警交通这两支力量被保留了下来,其中武警交通的下辖力量虽然保留在了现役序列中,但其独立的番号也被撤销了,并且和原来的14个武警机动师一起合并组建了如今的两个武警机动总队。与此同时,军委审时度势、因时而变,将被誉为“我国第二海军”的中国海警队伍也移交给了武警部队,也就是后来的正军级武警海警总队。

当然了,武警海警总队还是比较特殊的,其目前以军事属性为主、同时兼顾部分海上执法职能,但从本质上来说,武警海警总队还是偏向于“军事性”更多一点。例如,武警海警总队的力量架构就是直接仿照中国海军的三大舰队进行设置的,还有中国新型海警船几乎全部安装有相应口径的舰炮;此外在海上执勤方面,武警海警还要常态化配合海军执行任务、驱离非法闯入的外来船只,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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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如今的武警部队虽然只设有内卫、机动、海警三个警种,但却都是军事属性非常鲜明的“军事力量”,是我国的正规武装力量。而且更重要的是,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武警部队调整为由党中央、中央军委集中统一领导,不再列国务院序列,实行“中央军委—武警部队—部队”的领导指挥体制。这也进一步的说明了,武警部队在此轮军改中确定了“军队”地位(只是不列解放军序列、不占解放军员额),而不是大家所说的警察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