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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毕节市民政局发布

《关于公布2024年

毕节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公告

根据《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4年城乡低保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标方案的通知》(黔民发〔2024〕4号)精神,现将2024年毕节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向社会公布如下:

一、2024年,毕节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区域划分为两个档次。 第一档:七星关区、黔西市,保障标准为808元/月;第二档:大方县、金沙县、织金县、纳雍县、威宁自治县、赫章县、百里杜鹃管理区,保障标准为756元/月。

二、2024年,毕节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区域划分为两个档次。 第一档:七星关区、黔西市,保障标准为6852元/年;第二档:大方县、金沙县、织金县、纳雍县、威宁自治县、赫章县、百里杜鹃管理区,保障标准为6804元/年。

三、调整后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24年4月1日起执行

毕节市民政局

2024年4月19日

来源:毕节市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毕节民政”

编辑:周天贵 ▏责编:李云侠 ▏编审:何 欢

终审:叶启伟 ▏监制:马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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