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真是太感谢了,你的解释让我们心服口服,我们悬着的这颗心终于可以放下了...”

近日,碧江区法院漾头法庭依托“三个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通过与漾头镇派出所、综治中心联动,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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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法官说理)

2021年,原告殷某某与被告张某相识,后于2023年4月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子(现未满一周岁)。结婚仅仅一年后,女方殷某某即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漾头镇综治中心通过联动机制将纠纷反馈至法庭,法庭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调处。调解过程中当事人情绪激动。由于双方当事人家属也到庭,人数较多,场面十分混乱,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法庭冷静应对,及时控制了局面。排除了无关人员的干扰,对当事人开展针对性调解,对症下药。针对双方分歧较大的孩子抚养权问题,考虑到孩子尚未满一周岁,实属年幼,双方又对抚养权互不相让,承办法官从保护未成年人及妇女合法权益为切入点,立足孩子健康成长,大胆主张由其母亲抚养幼儿,待幼子成长到合适年龄后,双方再就抚养权进行协商,通过“法理”、“情理”交织,成功说服双方当事人及家属,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

(图为法官说服双方家属)

近年来,漾头法庭坚持能动司法,以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创立创新多元解纷机制,逐步形成法庭、派出所、综治中心“三个一”联动调处机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下一步,漾头法庭将继续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基层优势,强化联合调处在服务基层乡村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为法治乡村的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