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类生殖辅助技术已经非常发达,比如人工授精和试管婴儿等等。但是,我国的生殖辅助技术的运用和伦理道德出现了一定的裂痕。

有些人类生殖技术的运用会被人们认为是触犯伦理的,是不应该被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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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现有技术的发展,单身女性完全可以没有丈夫而生育子女,甚至通过代孕的方式,单身男性也可以自己生育孩子。

不过,这些理论是不被道德和法律允许的,单身人士不允许使用辅助生殖技术生育子女。
2020年,福建发生了一件技术与伦理发生冲突的事件,即女子的丈夫突然离世,按照法律的规定,女子不能独自完成胚胎移植手术。

可是,女子的丈夫是家里唯一的孩子,家里所有的人都指着这两枚胚胎存活,可以说这两枚胚胎是家人唯一的希望。

经过法院的审理,专家对于法律的解读,最终女子成功移植了胚胎,突破了伦理的限制,生育了一个可爱的孩子,成为了全家人的掌中宝。

2020年,小颖的丈夫意外死亡,一家人陷入无限悲伤

小颖(化名)的丈夫是家里唯一的孩子,他今年三十岁,是一个电工,每个月的工资都很可观,可以说两个人的生活非常幸福。

然而,2020年的工作中,小颖的丈夫因触电死亡,救护车到的时候,他已经没有气息了。

得知消息的小颖悲痛欲绝,她和丈夫的感情很好,两人从学校毕业就结婚了,如今已经结婚五年了,几乎没有吵过架。

可是,人死不能复生,无论小颖再怎么难过,丈夫都不可能再回到自己的生活中。

小颖的公公婆婆也从老家赶来见小颖丈夫最后一面,他是家里唯一的孩子,他去世了,家里的希望就中断了。

小颖丈夫的去世给这个小小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打击,我国因为独生子女政策的实施,如今有很多失独家庭。

这些家庭的生活非常惨淡,老两口独自生活,没有希望,没有快乐,看着别人家里的欢乐,回忆起孩子在的时光,痛苦会卷土重来。

但是,这种状况是无法改变的,他们已经失去了生育能力,无法再孕育一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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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说独生子女政策给我国带来了便利和经济发展,但是也给某些家庭带来了痛苦。

就在小颖一家人陷入悲伤的时候,小颖突然想到她和丈夫有两枚胚胎在医院存储。

小颖和丈夫结婚多年没有生育,他们就到医院做试管婴儿,一共有四个卵,但是只形成了两个胚胎。

本来两个人计划在今年完成胚胎移植,可是,还没等手术完成,小颖的丈夫就早早去了另一个世界。

小颖和丈夫的身体都没有太大问题,两个人不孕的原因也没有确定的理由,但是,两人如果想要怀孕最好的方式就是试管婴儿。

由于小颖非常喜欢孩子,所以两个人在去年就到医院开始准备,试管婴儿的周期比较长,需要两人都有一个好的身体,两人为了要一个孩子也付出了很多。

不过,小颖在取卵的过程中并不顺利,一般的女人都可以取十几个卵子以备用。

但是,小颖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她只取出了四个卵子,小颖的丈夫还安慰她,说有四个也够用了。

可是,在形成胚胎的时候,有两个胚胎没有存活,存活下来的只有两枚胚胎,小颖格外珍惜。

谁也没有想到,胚胎存活了,但是父亲却不在了,小颖现在想起这件事,还会独自流泪,而这两枚胚胎成了小颖最后的希望。

医院禁止单身女性移植胚胎,但是法律给失独家庭开了大门

小颖想起自己保管的胚胎之后,就到医院,要求移植胚胎,但是医院并不允许单身女性移植胚胎。

尽管医院对现行的情况表示同情,但是法律会政策都有规定,医院也不敢打破这种规定,否则后果不是医院能承担的。

小颖知道医院的为难,她也没有找医院的麻烦。

她直接将医院告上了法庭,目的是法院可以出一份判决书,这样医院就有正当理由给小颖做手术了。

小颖的诉情是要求医院给自己移植胚胎,因为她对胚胎享有所有权。法院面对这种情况也很为难,因为法律上有明文规定,医疗机构禁止给单身女性移植胚胎。

可是,小颖的情况又与一般的单身女性不同,她是丧偶女性,要想给丈夫留下一个后代,只能通过这种方式。

法官在三思索之下,他们认为这件事情不能单纯按照法律规定的本身执行,还需要考虑法律规定的背后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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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允许单身女性生育孩子,一方面是因为单身女性独自养育孩子的责任太大,另一方面是我国目前的道德还不兼容。

但是,小颖是一个成年人,她与丈夫的感情很好,两人已经进行了试管婴儿手术的三分之二进程,如今只剩下最后一步——胚胎移植。

由此可见,小颖已经准备好当一名母亲,她并不是一时冲动,以后后悔的可能性很小,所以法律规定的第一个目的在小颖身上不适用。

至于第二个目的在小颖身上就更不适用了,因为小颖并非是真正意义上的单身女性,她是丧偶女性。

虽然她如今是一个人生活,但是她曾经与丈夫有过美好的记忆,很多丧偶女性都独自抚养孩子,这不会引起道德的指控。

甚至在我们现在的生活中,即使是未婚的女人独自养育孩子也不会接受指指点点,因为社会在进步,道德也随之改变。

考虑到这两点因素,法院认为医院给小颖继续做试管婴儿手术没有问题,于是判决小颖胜诉。

医院也不想为难小颖,所以没有上诉,而是按照法律的判决给小颖做了手术。

手术之后,一家人的精力都放在了小颖身上,在大家的期盼之下,小颖诞下一个男婴。

有了儿子之后,小颖的生活变得繁忙起来,她开始没有时间思念自己的丈夫,生活在儿子的到来下变得充满希望。

可以说,这场官司是一场有人情味的官司,这场官司给了小颖一家最后的希望,是这份判决挽救了小颖一家人的生活,让他们的生活重现欢声笑语。

法律分析:单身女性是否可以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手术?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快,快到它的存在已经开始挑战了人类的伦理道德。按照现在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人们想要生男孩还是女孩都是可以选择的,甚至想要生什么样的孩子都可以选择。

但是,这种选择是目前法律不允许的,如果生命可以被创造,那么人类的价值又将体现在哪里?人是否像AI一样成为可以复制的东西?

这就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伦理道德的冲突之一,本文涉及的冲突还没有像上述冲突那么激烈。

本文涉及到的伦理道德是单身女性是否可以参与人工辅助生殖手术,按照法律的规定,单身女性是不可以接受这样的手术的。

可是,这一规定是不是已经跟不上人类的发展了呢?

首先,我国今年出台了一个新的政策,那就是不结婚也可以生孩子,并且可以给孩子上户口。

这一政策的出台引得大家议论纷纷,这一政策出台的目的是为了刺激生育,因为很多人不想结婚,只想生孩子。

可是,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不让单身女性使用的情况下,这一政策就只对自然生育有用了,但不想结婚的女性想要自然受孕吗?

这一问题的答案是很明显的,不想结婚的女性其实大多不想自然受孕,因为自然受孕就知道了对方的情况,甚至在孩子的身份上揪扯不断。而不想结婚的女性就是不想参与复杂的婚姻关系或者父母亲子关系,禁止单身女性参与人工辅助生殖技术手术限制了这一政策的实施。

那么,我国当初在设置这一限制的时候是出于哪些考虑呢?

出台这一政策的时候,单身女性是不能生育孩子的,即使生育了孩子也不能光明正大地上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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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点与如今的情况有着巨大的差别,单色女性不允许生育孩子,自然不允许参与人类辅助生殖手术。

因此,出于一致性的考虑,我国列明了这一条款,除了一致性之外,我国写下这一条款还有其他原因,其中之一就是不符合当时的社会现状。

当时的社会现状是单身妈妈都会受到指点,更别说是通过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生育孩子的女人了。

那个时候,人们对人工辅助生殖技术都有抵触心理,甚至有人说这样的小孩存在问题。

可是,随着技术的发展,我过得不孕人群越来越多,很多小孩都是通过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孕育的,大家逐渐认可了这一技术,这一改变对于解除这一条款有着巨大的作用。

另外,人们的思想也越来越开化,现如今单身妈妈不会再受歧视,甚至那些选择不结婚,独自生育小孩的女人会被大家认为很酷。在思想和道德的改变下,这一条款似乎在当今社会也不再具有实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