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是机器,

连续工作会感觉疲惫,

控制不住想休息,打个盹!

遇到这种情况,有些公司比较人性化,

不耽误工作的情况下,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算了,

但有些公司就比较无情了,

说辞退就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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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东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工时、带薪休假的劳动争议。1962年出生的成某于2019年10月16日入职某物业公司任保安员,合同约定工作时间为标准工时轮班制,实际每班工作12小时,每月至少休息4天。

2022年4月15日7时许,成某开始上班至13时30分许;当日19时30分又上班至16日7时30分许。16日凌晨3时35分,成某在门岗上打盹16分钟,公司发现后,以成某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为由,对其作出辞退处理,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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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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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清城区人民法院判决公司向成某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未休年休假工资、高温津贴费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等共计26291.9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