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被告人刘某利用微信组建微信群,邀集打麻将的赌客加入该群内,并利用手机下载“某麻将”APP,在该APP内组建亲友圈,并将微信群中的赌客拉入该亲友圈。尔后,被告人刘某先在该APP内购买了房卡并开设好虚拟房间,赌客在被告人刘某开设好的虚拟房间内打麻将赌博,每盘8局,赌客打麻将结束后,依据APP内积分1分代表赌资1元的规则进行结算,若最终分数在20分以上,则由赢家将4元台费通过微信发给被告人刘某。经核算,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8月9日,被告人刘某组织他人从事赌博违法犯罪活动,共计抽头渔利14480元(台费)。

法院审理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利用移动通讯终端组织赌博活动,从中抽头渔利14480元,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最终,法院以犯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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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赌怡不了情,大赌更是伤身。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认识到赌博的危害性,自觉抵制赌博、积极举报赌博行为,切莫给自己的人生添“赌”。
2、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虚拟空间更不是赌场的开设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利用网络开设赌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切勿心怀侥幸踏入“法律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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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