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郭发来微信,说了个“十步难行”的事儿:

汉语成语里有个“寸步难行”,最早出自唐代诗人杜甫的诗作《九日寄岑参》。原文的一段是这样的:出门复入门,雨脚但仍旧。所向泥活活,思君令人瘦。沉吟坐西轩,饭食错昏昼。寸步曲江头,难为一相就。后来元代的白仁甫在《东墙记》中写道:听了他凄凉惨切,好教我寸步难行。明代冯梦龙在《醒世恒言》卷三中写道:美娘赤了脚,寸步难行。由此可见,寸步难行是指连一小步都难以进行。形容走路困难,也比喻处境艰难。

对于火场逃生,多数人并没有真实经历过火场,缺乏对火场热烟气的切身体验,所以总感觉“没什么大不了的,快跑几步就行了。”

快跑几步究竟行不行?行也不行。

可以做个实验。在没着火的屋子里,假设火情突发、浓烟四起,此时逃生者必须赶紧逃跑。可以试试,当睁开眼睛时,人体跑动的速度可以快些。但当闭上眼睛的时候,即使是在一个非常熟悉的环境中,能跑上几步也是非常困难的。被桌子或椅子撞到、偏离路线找不到出口,这种现象会经常发生。能前进十步,已经是相当厉害的了。

为什么要闭上眼睛呢?人眼是非常脆弱的。在清洁空气中人可以正常睁开眼睛看到周围的物体,但哪怕稍微有一点点的热烟气,脆弱的眼睛都会本能地闭起来。俗话说眼里不揉沙子,火场烟气中漂浮的都是滚热的烟碳粒,眼里揉进碳粒也是不行的。

有人说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就可以勇闯烟气。事实上,烟气不太浓、温度不太高的时候或可行,但烟浓、温度高的就很困难。

在火灾现场,人们偶尔会发现有遇难者就死在了“不该死的地方”。往右跑就逃出去了,他偏偏往左;离门仅一步之遥,他却倒在了那里,这些现象恰恰印证了“十步难行”的道理。

眼睛看不到路是一个方面,人体吸入有毒热烟气后会本能地剧烈咳嗽,大口呼吸加剧了毒气吸入量,恶性循环造成供氧不足,“大脑一片空白”“身体不听使唤”成为必然。

古人发明“水火无情”这个词是有道理的。如果水、火之类的流体之害能够被人体轻易对抗,那也就没有“水火无情”一说了。

水火无情,十步难行,确实应该人人知晓才对。

靠山屯的话:

烟气确实是非常要命的,烟气导致了火灾中80%左右的亡人。

烟气有毒性、高温特性、暗黑特性三种杀技,老郭今天强调了暗黑,当你身处浓烟时,根本看不见周围,所以你挪不动腿,跑路方向可能也是错的,或者在原地打转,有时候一步之差你都出不去,这并不是吓人的话,而是现实的存在。

比如江西新余的火灾,地下室起火,二楼培训机构和宾馆进烟(根本没有火),当大家被笼罩在烟气中时,看不到逃生的窗户,所以在二楼死了38人。看看下面这张图吧,培训机构的40多个大学生,离面侧的逃生窗口才几米远,但是他们就是逃不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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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山屯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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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不迎,纵情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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