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发布消息,玉树藏族自治州一宾馆经营者因过失引起火灾,被行政拘留10日。

4月13日1时19分,玉树市消防救援大队接到玉树市扎西大通鲁尕唐路29号玉树市黑帐篷宾馆发生火灾的警情后,迅速调派消防救援力量到场处置。13日1时51分,明火被扑灭,无人员被困及伤亡。经调查,起火部位为宾馆楼顶违规搭建的泡沫夹芯彩钢板房,火灾原因为经营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导致电路超负荷发热,引燃周边可燃物引发火灾。

玉树市黑帐篷宾馆经营者作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擅自违规搭建彩钢板房,未按要求定期组织人员对消防设施、电气线路进行检查,且在明知电气线路存在电压不稳,经常跳闸的情况下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玉树市消防救援大队给予玉树市黑帐篷宾馆经营者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此次火灾单位主要负责人未经消防安全培训,对自身消防安全职责不清,未能及时组织整改火灾隐患。其次,该单位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负责人长期未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演练,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管理制度流于形式。火灾发生后,该宾馆未能第一时间利用自身消防器材进行灭火处置,致使火势未能得到及时有效控制。

消防部门提醒,生活中要定期对家里的插线板、电气线路进行检查,使用插线板时要留意插线板的使用电压和功率不能超负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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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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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宁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