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合作请联系:欧阳 136279700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指导意见》(赣府厅〔2021〕2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南康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南康区2024年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4-2025年)》(草案),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反馈。

一、总体情况

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以下简称“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176.77公顷,其中拟征收地块面积104.11公顷。通过充分衔接相关规划与赣州市委市政府、南康区委区政府战略布局,结合南康区近期拟建设项目和土地征收工作安排,涉及南康区蓉江街道、东山街道、镜坝镇、唐江镇、龙岭镇、朱坊乡、太窝乡等乡镇(成片开发范围以最终批复为准)。

二、成片开发的用途和功能

依据片区相关规划,本次成片开发主要用途为工业用地、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及水域。通过片区的开发实现产业聚集及各镇生产空间更加集约高效、生活空间更加舒适宜人。

三、开发时序和年度实施计划

结合规划建设计划、被征地单位意愿、征地资金情况、土地审批信息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论证后制定开发时序和年度实施计划,本方案拟在2年内实施完成。

四、公示期限

公示周期为一个月,即自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25日。

五、反馈方式

来信来访: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南康分局(金融中心2#楼)

联系电话:0797-6623891

电子邮箱:nkgb891@163.com

附件1:南康区2024年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4-2025年)公示草案

2024年3月25日

..........................................................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来源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南康分局 了解赣州看赣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