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是近些年来一直备受关注的社会话题。

近日,河南省因重塑性的事业单位改革,冲上了微博热搜榜,引发大众高度关注。

划转”和“精简机构编制”是河南省此次事业单位改革涉及的其中两项举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高校,已然身在其中。

事业单位改革,一批高校建制划转!

4月9日,河南省发改委网站发布了《2023年度河南省经济体制改革十大案例名单揭晓》,其中案例之一是河南省委编办的《扎实推进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 为现代化河南建设注入强劲动力》。

针对高校的事业改革,河南省委编办的该案例中提到:将行业部门所属30个高校、2个医院分别划转教育、卫生健康部门管理推动从“办事业”向“管行业”转变

高校建制划转,是近些年来不少地方在大力推动的重要工作,且不少高校已陆续完成。

上海:13所学校划归市教委管理

据上海市第一批行业高校划转工作会议消息,上海电机学院等7所行业学校划归市教委管理,标志上海市推进行业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第一阶段任务完成。

2014年6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市政府关于同意将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等6所学校划转市教委管理的批复》。

河南:30个高校划转教育厅直管

2022年6月,河南省直部门30所划转学校工作会召开,从6月1日起,30所划转学校按照新的管理体制,纳入省教育厅直属单位管理。

此次河南省委编办的文件中就明确提出,行业部门所属30个高校划转教育部门管理,推动从“办事业”向“管行业”转变。

湖南:全省18所涉改院校全部完成划转

2023年10月30日,湖南省直部门主管高职院校划转省教育厅管理签约仪式在长沙举行。

签约仪式上,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等5所高职院校签约划转至湖南省教育厅管理。至此,湖南省18所涉改院校全部完成划转。

广东:多所市共建本科院校调整为省属高校

2018年,广东省直部门(单位)所属学校成建制划转省教育厅管理(第一批)签约仪式举行,9所学校成为首批划转省教育厅管理,其中包括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等4所高职院校。

2021年1月29日,广东石油化工学院、韶关学院、嘉应学院、惠州学院、肇庆学院5所高校办学体制调整签约仪式举行,5所省市共建高校调整为省属高校。

建制划转,发展才是根本!

高校建制划转,对学校及地方发展均有积极影响。

有专家指出,体制划转和调整,为解决高等教育长期以来形成的条块分割、重复设置、资源分散、办学效益低下、学科结构单一等问题扫除了体制性障碍,有效整合了教育资源,进一步满足了国家和社会对高等教育的需求,也为行业特色高校的发展拓展了空间。

在广东省直部门所属学校成建制划转省教育厅管理(第一批)签约仪式上,与会代表将此次直管关系划转形容为“嫁女儿”:“今天就像‘嫁女儿’一样,9所省直部门(单位)所属学校找到一个‘好婆家’,相信未来会有更大的发展平台。”

对于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规划到湖南省教育厅,有网友就表示,这对学校的长远发展是利大于弊的,“让专业人来管专业事,行业院校的发展大有可为”

而各地在院校建制划转工作推进中,均纷纷强调了原属各省直单位将与省教育厅共建共育,共同促进涉改院校的高质量发展。

湖南省委副书记、省委教育工委书记李殿勋在去年举办的湖南省直部门主管高职院校划转省教育厅管理签约仪式上强调,要持续深化合作共建,原主管部门要继续关心支持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力求在管理体制调整后支持政策不减、行业特色不变;省教育厅与原主管部门要抓好共建协议落实,加强统筹协调,注重整合资源,深化共建成果,释放倍增效应,通过深化改革,推动划转院校高质量发展。

高校建制划转,是进一步理顺地方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地方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要举措。同时,高校也面临着管理体制调整、资金投入与资源分配压力以及学术研究的独立性和创新性等挑战。

事业单位改革,高校缩编减员!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河南省委编办的案例中讲到“精简机构编制规模”的具体措施,省直层面,除学校、医院外,按照“531”比例进行精简(即事业机构按不低于50%精简,事业编制按不低于30%精简,其中财政拨款事业编制精简比例不低于10%),原则上不再保留科级和事业编制16名以下的事业单位,“空壳单位”“僵尸单位”以及特定历史任务已经完成的事业单位一律撤销

河南此次事业单位精简机构编制虽不包括学校和医院,但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的高校,机构编制的精简,已在进行中。

#2011年3月国家出台《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提到,2020年要建立新型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2015年5月,北京市发布《关于创新事业单位管理加快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中就明确提出,对现有高等学校、公立医院等,逐步创造条件,保留其事业单位性质,探索不再纳入编制管理。对现有编内人员实行实名统计,随自然减员逐步收回编制

#2017年,《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已明确,高校根据办学实际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自主确定教学、科研、行政职能部门等内设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

#2020年,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强调要加快高校教师编制岗位管理改革。高校依法采取多元化聘用方式自主灵活用人,统筹用好编制资源,优先保障教学科研需求。

已有不少高校在精简机构、编制减员:

1)2004年,广州大学在新一轮的行政人员精简工作中,将现有的428名机关行政人员,压缩至300人(不含校领导、协理员、挂职人员);

2)2015年,为优化校院两级管理、激发院系办学活力的大学内部治理机制,复旦大学对机关科室编制“瘦身”,校院两级管理人员比例从超过2∶1变为1∶1

3)去年10月底,西北工业大学宣布通过“三减”(减机构、减干部、减管理人员),强化机关与学院之间的双向交流,破圈层增活力,12月底该校网站更新了组织机构。

高校的“瘦身”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改革在不断深化。

“取消高校编制涉及面大,牵一发动全身,是一项系统性改革,要慎重实施,要有顶层设计、系统谋划。”原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战略发展研究部副主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刘承波博士建议,取消高校编制必须建立在高校分类管理,以及对人事进行分类管理的基础上,而不是一刀切

事业单位改革对高校的影响是深远的,既带来了挑战也带来了机遇。

高校需要积极应对改革带来的影响,加强内部管理创新,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效益。对于改革前景,我们相信是非常值得期待的。

主要参考文献:

[1] 刘继安,康宁,高众,苏慧斌 .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校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变迁及制度逻辑 [J] . 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19(10):4-5.

[2] 王红茹. 人社部官员:高校、公立医院或将取消事业编制[EB/OL]. [2016-01-25 ]. 中国经济周刊.

[3] 高校行政岗,取消事业编![EB/OL]. [2023-03-02]. 麦可思研究微信公众号.

[4] 省直部门“嫁女儿” 教育厅是“婆家” 我省首批9所省直部门(单位)所属学校成建制划转 [J] . 南方日报网络版,2018-12-20.

[5] 李殿勋在全省高职院校划转签约仪式上强调:坚持依靠深化改革 推动全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J] . 湖南日报,20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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