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7月5日21时左右,阳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高向东下班后骑车回家,沿着公路行至三角线三号楼北侧铁路医院(今阳泉市第四人民医院)门口时遇到了好友——阳泉市外贸局职工高文辉,于是两人就停下车攀谈起来。就在这个时候,两名歹徒突然持枪向两人射击,高向东和高文辉相继中弹倒地,高向东当场牺牲(高向东牺牲时年仅21岁。7月20日,高向东被山西省人民政府追认为革命烈士,阳泉市公安局党委追授高向东为共产党员),高文辉被打成重伤(经全力抢救保住了性命)。歹徒行凶后,骑着自行车往阳泉市第一人民医院方向逃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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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向东烈士生前遗照

接到报案后,阳泉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立即出动侦查、技术人员赶到现场,并分头进行现场勘查和调查访问工作。

现场位于三角线三号楼大门左侧,距离公路路沿1米处的地方有两滩血迹,系高向东和高文辉中弹倒地后留下的。从血迹处往东北方向30至35米的距离之间发现有呈间隔的点状血迹。位于三号楼大门西北3.7米处停放着一辆“飞鸽”牌26寸男式加重自行车,经核实系高向东的自行车;在距离大门东侧公路边缘2.8米处和距离大门西侧公路边缘3.4米处各发现了一枚长3.86厘米、直径0.8厘米、头部呈四棱锥形、后部呈螺丝扣状的自制子弹弹头和一枚长6.02厘米、外直径1.35厘米、内直径0.74厘米的空心圆柱形自制弹壳。

访问目击者得知,犯罪分子为两名男子,矮的身高1.70米、高的身高1.75米,都穿着深色衣裤,各骑着一辆自行车,开枪的是那个个子较高的瘦子。作案后迅速骑着各自的自行车往第一人民医院方向逃跑。

老照片 野外勘察现场的民警

根据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的结果,警方认为这是一起性质极为恶劣的、以报复公安干警为目的的特大持枪袭警杀人案,作案凶器为自制火药手枪。犯罪分子根据刻画,应该具备如下条件:

首先,有在7月5日21时作案的时间的人员。

其次,受过公安机关的打击,对公安民警有刻骨仇恨的前科人员。

其三,与死者高向东有深刻矛盾的人员。

其四,具备自制枪支的能力和知识,家中拥有自行车,或者可以轻易获得自行车的人员。

其五,具备两人结伙作案的条件,拥有车工技术或具备接触车工技术人员的人员。

其六,品质恶劣,具备作案的思想基础、胆大心狠、做事不计后果的人员。

根据以上六条的刻画条件,由阳泉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和城区分局刑警队抽调精干警力组成的专案组决定从以下两方面开展工作:

1、以案发现场为中心,辐射上站派出所、下站派出所、北大街派出所的辖区划为重点侦查范围。深入发动辖区群众,按照刻画的犯罪分子的“画像”对辖区内符合刻画条件的可疑人员进行逐一摸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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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 基层派出所民警和居民

2、启用特情耳目,充分发挥秘密力量的作用,明暗结合开展清查工作,务必做到不留死角。

于是,整个阳泉市的上上下下都被动员起来,上到党员干部,下至普通群众,上到老人,下到小学生,全部投入到注意发现犯罪分子的人民战争当中。

7月6日14时30分,城区北大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告:“下午2点的时候,在平坦垴西沟7号居民楼附近听到了枪声”,同时还上交了在那里捡到的一枚尖头螺丝钉改造的枪弹弹头。经技术部门检验,确系这枚自制枪弹的弹头和7月5日在现场提取到的那枚自制弹头可以确定是同一个人所制作。随即,专案组立即派人前往平坦垴西沟7号楼附近进行勘查,争取发现更多的蛛丝马迹。

然而,当侦查员们在7号楼下进行勘查时,7号楼上突然传出枪响,而且连响四声,众人立即停止勘查找地方躲避。不久在7号楼三楼西面的第二个窗户里伸出一个脑袋,穷凶极恶地大叫道:“昨天那个警察就是老子打死的,有胆量不怕死的就往上冲!”说罢,他又“叭”“叭”射了两枪挑衅。

此时,有老资历的侦查员记了起来,这里是因为在1982年2月10日制造城区公安分局特大爆炸案的犯罪分子王胜的家(王胜因爆炸罪已经在1983年7月10日被判处死刑并执行了枪决),并且听出喊话向公安人员疯狂挑衅并开枪的那个人的声音是王胜的父亲——王世勤。

于是侦查员们立即持枪将王家所在的7号楼包围住,一边向屋里的王世勤和王胜的弟弟王勇喊话,要求他们缴械投降,一边疏散楼里的其他居民,以免伤及无辜。同时,阳泉市公安局局长火速调集了三百多名公安干警,武警和消防官兵前来现场增援,以7号楼为中心设置了两道包围圈。局长亲临现场指挥、制定抓捕方案。

然而,王世勤和王勇拒绝缴械,依然负隅顽抗。于是,局长拍板决定,为了公安干警们的人身安全,在无法活捉王世勤和王勇的情况下可以开枪击毙此二人。按照预定的抓捕方案,组织战斗小组轮番进行火力侦查,诱使王世勤和王勇露头射击并成功抢占位于2号楼的六处有利射击位置,选定六名神枪手持半自动步枪伺机射击。

同时,派有经验的武警战士组成突击小组对7号楼的三楼王家实施强攻。可是,由于王世勤和王勇搬动立柜堵住房门,并不断向房门处开枪射击,因此前两次强攻都未能奏效,幸亏自制枪弹穿透力差,所以没有造成突击小组的人员伤亡。

为此,突击小组的武警战士在发动第三次强攻时绝了“抓活的”的念头,朝王家的房门投出几枚手雷,随着“轰”“轰”“轰”的几声,房门连同堵门的立柜被手榴弹炸得粉碎;同时占据2号楼的六个火力点集中火力向王家的里间猛烈射击,将王世勤和王勇父子从里间逼到距离房门更近的外间,随即手持79式冲锋枪武警战士穿过硝烟弥漫的房门冲入外间,刚好遇到还欲举枪射击的王世勤和王勇父子,在一顿短促的快速射击后,王世勤和王勇父子被射成了马蜂窝,当场毙命。

现场一共缴获自制火药手枪两支,自制子弹14发,匕首两把,制造枪支的工具若干以及一张王世勤绘制的制造手枪的图纸。里间墙壁上还发现一首恶毒攻击人民警察和人民政权的反动诗词,经检验笔迹,系王世勤所写。

王世勤绘制的自制手枪枪管图纸

王世勤制造的手枪和子弹(枪管被卸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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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上枪管的王世勤制造的手枪

王世勤和王勇父子持枪袭警,并且负隅顽抗,最后被击毙自然是罪有应得,况且王世勤被击毙前还狂呼过“昨天那个警察就是老子打死的”。然而,杀害高向东烈士的凶手到底是不是王氏父子,还需要更加过硬的证据来证明。

技术人员将王世勤自制的手枪和子弹多次进行射击试验,将射击后的弹壳经过检验后,发现和高向东烈士遇害现场提取到的弹壳一样——在弹壳表面均没有反映出明显的痕迹。试验用的弹壳和高向东被杀现场提取的弹壳有如下完全一致的种类特征:首先,弹壳的构造、种类、大小尺寸完全一致;其次,弹壳的外表面均系车床加工而成;其三,弹壳的后部外侧均出现排列相似的齿牙痕迹;其四,弹壳的底部击针孔均系钻头钻制而成,其圆锥形大小和深度也一致;其五,弹壳底部均出现有车床加工形成的圆圈痕迹和铁锉形成的线条擦迹。

对自制枪弹内部构造进行研究发现,由于精密度和光洁度差,表面比较粗糙,所以很难在壳体上造成明显的痕迹。从自制手枪后膛的构造看,击针距离后膛面较长,而在弹壳地步留下的击针孔较浅,且孔内放有击发用的纸炮,外用透明胶带纸粘合,在射击时除了撞针直接接触弹壳壳底外,其它部位均无法接触后膛,所以也留不下后膛的痕迹。

上述检验结果表明,从高向东遇害现场提取到的弹壳和王世勤自制的枪弹弹壳属同一个人所制作。

经显微镜检查,在弹壳壳底的圆锥形击针孔内均发现有印压的圆圈痕迹,其大小与缴获的两支自制手枪中的一支的击针头部相吻合,用同一支枪射击后的弹壳对比检验,反映出的击针痕迹的大小、轮廓和形状均完全一致,因此从科学上证明杀害高向东烈士的子弹就是从王氏父子制造的两支自制手枪中的一支射出的,从而证明王世勤、王勇父子就是杀害高向东烈士的凶手。

接下来要求证的就是王世勤和王勇的犯罪动机,两人都已经被打成了筛子,自然无法自供动机,所以还需要进行仔细求证。

这一查不得了,直接没把阳泉市公安局局长的鼻子给气歪,对着城区分局局长和一众带“长”的头头脑脑就是一通臭骂:“你们是怎么搞的?眼皮子底下的坏蛋你们一个个的居然一直看不见?那一炸(指1982年2月10日发生的城区公安分局的特大爆炸案)还没把你们炸醒还是咋的?!

原来,王世勤这一家子根本就没一个好鸟,一个个坏里流油,而偏偏就是这么几块坏料就在公安局的眼皮子底下蛰伏至今,然后突然给你整个“大活”。

档案显示:王家祖籍河北保定的富昌村,祖辈中在解放前就有多人因为参加土匪,受国民党反动派“诏安委任”和人民政权对抗而被人民政府和公安局“镇压”。王世勤在解放初期在阳泉地区组织了企图推翻当地人民政府的秘密组织“暗杀团”并自任“团长”,制定反革命“行动规章”,发展团伙成员、伺机夺取枪支,并杀害革命干部。

但还没来得及“起事”,就被群众告发,并被当地人民政府派兵剿灭,全体团伙成员无一漏网,全部被俘。

老照片,镇反运动

鉴于这帮人并未(来得及)造成实际破坏,因此王世勤只是被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缓,60年代初经教育释放,并在阳泉市二轻局工农机械厂当了工人。由于他技术熟练,很快被评上了八级工,当上了车工技师,还带上了徒弟。

可是,王世勤内心中对党和人民并不感恩,反而对他的几个叔伯被“镇压”的旧历史耿耿于怀。有了大儿子王胜和小儿子王勇后,王世勤也以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满对两个儿子加以灌输洗脑,同时散布悲观厌世的情绪,总之就是“国家对不起我们王家”、“国家欠了王家好几条人命”,因此王胜和王勇在王世勤的耳濡目染之下也造就了一身“反骨”,因此王胜仅仅因为大家斗殴被公安局劳教处理,未婚妻甩了他而极度厌世,制造城区分局爆炸案也就不足为奇。

通过对王世勤父子的社会关系的调查得知:王胜在1983年7月10日被枪决后,王世勤父子痛心疾首,怀恨在心,时而流露出报复的言行。王勇曾扬言道:“要有了枪,就把公安局长和当官的全都枪毙了。”而王世勤则一直念叨着王胜死得冤枉,要为王胜报仇,还对曾经的“阳泉一哥”贾曙光欣赏不已,还特意赋诗一首,“赞扬”已经伏法的贾曙光一伙“勇敢无畏、前仆后继,都是血性男儿”。

在王勇的提议下,王世勤决定利用自己车工的技术自制手枪。为掩人耳目,王世勤在家中准备了虎钳、手摇钻、钢锯等工具。而枪管来自厂里偷拿的直径20毫米的粗钢筋棍,弹壳由细钢筋棍用车床车成,弹头则来自厂里随手可得的螺丝钉。利用车间的车床和钻床制作无法在家中完成的部分,剩余的则在平坦垴西沟7号楼三层的宿舍里完成(这里原本是王胜的住所,王胜作案用的爆炸物就是在这里制作的,王胜被枪决后,王世勤和王勇就将这里作为造枪的场所)。

1983年初冬,两支自制手枪制造完成,在秘密试枪成功后,王世勤和王勇父子开始选择行凶的时机,决定在王胜被处决的一周年之际动手。随后,王世勤和王勇变卖了家中所有值钱的财产(比如橱柜和家电),并在1984年6月30日21时30分到机械厂宿舍看望了三个朋友,声称:“我们是专门来跟你们告别的,因为在过去最困难的时候,你们来看过我们爷俩。”之后几天,父子俩又和王家的亲友告了别,比如在7月4日20时,王世勤带着王勇专程去看望了两年未见的老父亲王廷栋。然后在7月5日晚,父子俩实施作案;7月6日下午被击毙。

然而,这对父子在王胜被枪决到实施犯罪的一年左右时间里的所作所为,已经吃过王家人苦头的城区分局居然一无所知,二轻局工农机械厂保卫科也是两眼一抹黑,高唱“我闭上眼睛就是天黑”,以至于王世勤和王勇父子能在公安机关的眼皮子底下制造枪支弹药,并最终导致无辜的高向东烈士牺牲。

“斩草不除根,萌芽依旧发”,血的教训极为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