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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文称
“上班路上路过外白渡桥
苏州河里都是鱼
有少量死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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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发帖截图
对此,4月18日
上海市水管处社会管理科回应称
死鱼已打捞
疑市民放生所致
事实上
近年来市民在苏州河放生的现象
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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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河上,保洁作业船只打捞死鱼。图源: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水上管理处
“放生”为何变“杀生”?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为此专访了
上海海洋大学
海洋科学与生态环境学院
副教授张旭光
一方面是鱼本身状态不好。放生的鱼来源复杂,鱼本身可能不是很健康,换到新环境后产生明显的应激反应,造成死亡。另一方面,是环境不匹配,鱼类的生存都有一个适应的环境因子,如温度、盐度、溶氧等,如果放生的环境与鱼原本的环境差异很大,也会造成鱼类的应激死亡。
提倡有组织的增殖放流活动
张旭光介绍
有组织的放生指的是
有渔业管理部门和科学研究单位
共同参与的科学放生
有组织的科学放生需要基于放生水体环境因子的时空特征、渔业资源特征、放生鱼类的感觉行为发育特征、环境生理适应性等方面的全面认识和理解。同时还需要管理部门对放生鱼类的来源和健康状态进行跟踪监管。
有组织的科学放生
不仅能使鱼类更好的适应环境
而且能对渔业资源的恢复
或生态结构的优化
起到促进作用
而普通群众自发放生活动
在时间、地点甚至物种上
都具有随意性
这样的放生不仅会
造成鱼类的大量死亡
而且很有可能因物种的不适
造成入侵种的引入
而引起生态结构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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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生的必要性和科学性需调查
“一般来说,放生活动适宜在
水域范围开阔
水质环境优良
生物饵料充足的区域开展”
张旭光强调
放生的必要性和科学性
需要经过全面的调查
不同的鱼类应当有
各自适宜的放生季节、时段
放生前需要咨询
渔业管理或科学研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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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些非渔业部门
组织的放生计划
首先要向渔政部门申请报备
在得到许可的情况下
需要在主管单位的监管下
进行相关方案的审批
对于放生的个体大小和数量
要依据渔业研究部门提供的建议进行
不能超出环境的承载
建立基于生物电场的预警系统
张旭光表示
群众的自发放生往往随意性较大
且存在一定的监管难度
“一些人员密集的区域
有热心群众的监督
可以在第一时间发现
或制止非法的放生活动
对于其它相对隐蔽的区域
可以建立基于生物电场的预警系统
通过环境中生物电场强度的变化
来预警水域中鱼类数量突发增加
或鱼类行为的异常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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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减少这种随意性放生
需要从源头上加强宣传教育
随意放生不仅没有积善行德
反而会因为不科学放生
而引起大量杀生
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
作者: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陈泳均
部分来源:新闻晨报、东方网、新民晚报、微观上海
责任编辑:赫兹
校审:神小丢
终审:文心
莫让“放生”变“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