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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文称

“上班路上路过外白渡桥

苏州河里都是鱼

有少量死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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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发帖截图

对此,4月18日

上海市水管处社会管理科回应称

死鱼已打捞

疑市民放生所致

事实上

近年来市民在苏州河放生的现象

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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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河上,保洁作业船只打捞死鱼。图源: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水上管理处

“放生”为何变“杀生”?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为此专访了

上海海洋大学

海洋科学与生态环境学院

副教授张旭光

一方面是鱼本身状态不好。放生的鱼来源复杂,鱼本身可能不是很健康,换到新环境后产生明显的应激反应,造成死亡。另一方面,是环境不匹配,鱼类的生存都有一个适应的环境因子,如温度、盐度、溶氧等,如果放生的环境与鱼原本的环境差异很大,也会造成鱼类的应激死亡。

提倡有组织的增殖放流活动

张旭光介绍

有组织的放生指的是

有渔业管理部门和科学研究单位

共同参与的科学放生

有组织的科学放生需要基于放生水体环境因子的时空特征、渔业资源特征、放生鱼类的感觉行为发育特征、环境生理适应性等方面的全面认识和理解。同时还需要管理部门对放生鱼类的来源和健康状态进行跟踪监管。

有组织的科学放生

不仅能使鱼类更好的适应环境

而且能对渔业资源的恢复

或生态结构的优化

起到促进作用

而普通群众自发放生活动

在时间、地点甚至物种上

都具有随意性

这样的放生不仅会

造成鱼类的大量死亡

而且很有可能因物种的不适

造成入侵种的引入

而引起生态结构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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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工作人员在事发水域进行打捞。图源: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水上管理处

放生的必要性和科学性需调查

“一般来说,放生活动适宜在

水域范围开阔

水质环境优良

生物饵料充足的区域开展”

张旭光强调

放生的必要性和科学性

需要经过全面的调查

不同的鱼类应当有

各自适宜的放生季节、时段

放生前需要咨询

渔业管理或科学研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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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河频现大量死亡漂浮的鱼类。图源: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水上管理处

对于一些非渔业部门

组织的放生计划

首先要向渔政部门申请报备

在得到许可的情况下

需要在主管单位的监管下

进行相关方案的审批

对于放生的个体大小和数量

要依据渔业研究部门提供的建议进行

不能超出环境的承载

建立基于生物电场的预警系统

张旭光表示

群众的自发放生往往随意性较大

且存在一定的监管难度

“一些人员密集的区域

有热心群众的监督

可以在第一时间发现

或制止非法的放生活动

对于其它相对隐蔽的区域

可以建立基于生物电场的预警系统

通过环境中生物电场强度的变化

来预警水域中鱼类数量突发增加

或鱼类行为的异常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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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管理部门巡查中发现市民在苏州河放生。图源: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水上管理处

为了减少这种随意性放生

需要从源头上加强宣传教育

随意放生不仅没有积善行德

反而会因为不科学放生

而引起大量杀生

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

作者: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陈泳均

部分来源:新闻晨报、东方网、新民晚报、微观上海

责任编辑:赫兹

校审:神小丢

终审:文心

莫让“放生”变“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