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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凭村、乡(镇)二级证明,经评审第一、二年可获得每年 2000 元的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图唯学生,凭村、多(镇)二级证明,经评审第一、二年可获得每年 2000 元的国家助学金;注:江西省国家级贫图地区或外省其它国家级贫困地区学生,按国家规定均可获得国家助学金;其它地区按国家规定 15%的比例享受国家助学金。我校学生已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城市户口家庭困难户需按照 10%的比例享受免学费政策。

招生对象:应历届初中以上毕业生(14-18周岁);

入学须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户主首页,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复印件)、准考证或毕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