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有没有必要委托律师?那我先要反问一个问题,如果你生病了的话你觉得有没有必要去医院看医生,如果你觉得生病不用看医生病就会自然好的的话,当我没问这个问题。刑事案件请了律师肯定比没请律师要有用,一个案件的成败,有两方面因素,一个是这个案件本身的情况,比如是否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有没有辩护的空间,第二个是律师的专业能力。打个比方,今天你实施入室盗窃,当场就被人家抓住,你什么都认了,那这个时候有什么空间。但你遇到一个事实上很有争议的事情,你可能确实被人家冤枉了,或者定罪方面有一些问题,一个专业律师关键时候就能帮上你大忙。这就好比,你生病去看医生,能不能把你治好,一取决于你的病情,二取决于医生的专业水平,即使是再多么专业有经验的医生,在面对像癌症、艾滋病这样的不治之症时也是无能为力的,这不是医生专业水平不行的原因,而是这种病情在现有的医疗条件下就没有治愈的可能。

但是当事人家属没必要一下子就委托侦查、起诉、审判整个阶段,不然很可能是在花冤枉钱,这年头大家赚钱都不容易。之前有当事人家属委托我去会见阅卷,我到看守所会见完被羁押的当事人,又到检察院阅了卷,发现这个案子没太大的辩护空间,我就直接告诉他,但当事人家属基于对我的信任,还是继续委托我帮他写了辩护意见并参与庭审,后续也没有收取当事人家属过高的费用。其实很多刑事案子的辩护空间都非常有限,你完全可以先找律师会见阅卷,再考虑后面要不要继续请律师。会见阅卷的费用大部分家庭都负担得起,如果有辩护空间,你就选择继续委托,如果确实没有辩护空间,至少你也努力过。

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后,最迟应在30天内将案件移送给检察院,由检察院决定是否批捕,检察院审查批捕的时间是7天。两个时间加起来一共就是37天。侦察机关大部分证据,比如口供都是在这37天内形成固定的,一旦检察院批准逮捕,说明案件以后很难被判无罪或缓刑。最后说一句,刑事案件真的是拖不得,案件即将或者已经移送检察院的朋友要抓紧时间请律师阅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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