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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新区市场监管局获悉,从4月起至今年底,新区市场监管局将在辖区内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单体药店,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重点包括:执业药师注册证注册地址与实际执业地址不符,执业药师备案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执业药师未严格审核处方,调剂药品,执业药师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

专项整治要求,各零售连锁门店、单体药店对执业药师不能在岗履职、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于4月30日前完成自查整改。注册执业在药品零售企业但不能到岗履行职责的“挂证”执业药师,应于4月30日前主动申请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自5月1日起,仍存在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或执业药师未在岗履职、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等违规行为的药品零售企业,一经查实,新区市场监管局将依法查处。

(来源:兰州市兰州新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