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20多岁的年轻知青,出于对知青生活的感悟,创作了一曲《我的家乡》,谁知被判处死刑,最终由许世友将军出面,死刑免了,但仍旧判了10年。这个人就是任毅,一个在当时普通的年轻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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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毅

1947年出生的任毅是一名普通的南京学生,1968年,响应中央号召后,22岁的任毅来到了当时的江浦县插队,成为了一名知青。

知青的生活是艰苦而单调的,白天任毅和其他知青一起外出干活赚工分,晚上就和其他知青一起探讨人生,自小喜欢搞音乐的任毅还把自己的吉他带到了知青点,和知青们一起弹弹唱唱,日子倒也过得去。

那时候知青还是有休息时间的。不用出去劳作的时候,任毅也去其他知青点逛逛。一次,任毅来到了江浦县汤泉公社,在这里有他的同学和老乡,一群年轻人吃饱喝足就开始唱歌,任毅听到了在新疆插队的南京知青高世隆所作的《塔里木——我的第二故乡》这首歌,歌曲表达了知青对家乡的怀念之情,任毅瞬时被歌声感染,听完后久久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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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年5月下旬的一个晚上,知青们又聚集在一起,就着任毅的吉他把会唱的歌都唱了一遍,一位朋友说“我们刚刚唱了工人的歌,唱了农民的歌,唱了山里人的歌,任毅,你懂音乐,要不你给我们知青也写一首歌吧!以后,我们就专门唱这首歌了!”知青们都来了兴致,鼓励任毅写一首,任毅也还在《塔里木——我的第二故乡》的回味里,就着自己的理解写下了一首《我的家乡》。

《我的家乡》写出来后立马就被知青们传唱,很快被附近大大小小的知青们学会。但大多数知青都不知道这首歌是任毅所写,一次在路上,任毅听到《我的家乡》,故意装作不知情问对方这是什么歌,对方回到,“这就是属于我们知青自己的歌,知青之歌!”

《我的家乡》其实更多传达的是思乡之情,表达的是知青作为一种非工、非农、非军、非学的特殊阶层强烈的失落感。因此感同身受的知青们听了后格外触动。但这样的“负能量”在当时是不被允许的,这也正是为什么任毅不肯把《我的家乡》叫做“知青之歌”,也不愿公开表面是自己写的歌,对外宣传的是南京市五中集体词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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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歌实在传播太过,一下子就到了当时上层集体,当时的上层作出了“要抓紧意识形态的阶级斗争,要查清作者情况,要对黑歌进行批判”的批示。

很快,任毅就被抓了起来。当时的军管会罗列了多条任毅的罪名,包括散布反革命言论,恶毒攻击无产阶级司令部,同时《我的家乡》被定性“反动黑歌”,破坏了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等等,最终决定判处任毅死刑,立即执行。

很快,市革委会在《处理案件呈批表》上签字“同意”。这意味着,任毅即将面临枪毙。幸运的是,省革委会在审批时,当时的负责人许世友将军察觉到这当中的不妥,直言“一首歌就枪毙一个人,岂有此理。”他顶着当时上层的压力,把任毅从鬼门关拉了回来。当时与其一起接受判决的另外24人因犯反革命罪,均被执行死刑,唯独他一人死里逃生,被判刑10年。在服刑9年后,也就是1979年,任毅终于被法院平反,宣判无罪。

真的要感谢许世友将军的执着,否则一位在音乐上有特殊才华的年轻人就要冤死。如今已经退休的任毅仍旧在音乐教育的一线,相信他的心底,对许世友将军也是无限感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