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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4日下午,蓝田县公安局焦岱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求助,称在焦岱街道发生纠纷,请求帮忙调解。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询问,原来是耿某经营一家餐馆当天开业,亲朋前来祝贺,为活跃氛围,耿某燃放烟花爆竹,谁知烟花爆竹倾倒后却将路过的行人刘某炸伤。双方因此事发生纠纷,吵得不可开交。

民警了解到此情况后,立即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包扎处理,同时,口头传唤耿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耿某承认其开业燃放烟花爆竹时操作不当将路人炸伤的事实,也愿意积极赔偿伤者医疗费等损失,但是伤者就费用问题一时半会达不成协议。民警向耿某宣讲了蓝田县全年禁燃禁售烟花爆竹的相关政策,耿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积极与伤者进行沟通补偿伤者损失。

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民警依托“警村共治”基础,2024年4月17日,联合双方村委会干部积极为双方做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并当场履行。鉴于耿某违反了蓝田县关于禁燃禁售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民警当日依法对耿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做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来源:西安蓝田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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