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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仑区

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

为稳妥地做好适龄儿童入园工作,促进全区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幼儿园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北仑区实际,特制定《2024年北仑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

01

指导思想

幼儿园招生工作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发展策略,坚持规范管理,强化服务意识,充分发挥政府统筹与协调的职能,进一步完善城乡均衡、公益普惠、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

02

总体要求

坚持学前教育属地管理、分级办学原则,区教育局统一出台招生政策,街道办事处统筹协调安排,各辖区中心幼儿园负责具体实施。

03

招生对象

截至报名之日户籍、家庭住宅房在北仑区的适龄儿童或实际居住在北仑区的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儿童。

(一)年龄范围

托班:年满2周岁(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出生)

小班:年满3周岁(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年满4周岁(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年满5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

(二)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儿童报名条件

2024年秋季,非本区户籍儿童需要在北仑区报名入园,除符合上述年龄范围外,其父母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持有北仑区内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直至查验日仍在有效期内。

2.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北仑区合法稳定就业,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自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已累计按月缴纳满6个月,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补缴月份无效。

04

招生程序

(一)确定招生计划

根据招生文件精神,各辖区中心幼儿园在街道统筹管理下,认真制定本辖区内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招生工作方案要明确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报名方式、招生范围、招生程序、保教费收费标准及超计划分流方案等内容。若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提高收费标准,必须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成本核算后,向社会公示一个月无异议,并报街道、教育局备案后才能执行。各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经所属街道同意后报区教育局备案。区教育局直属幼儿园的招生计划由幼儿园制订,报区教育局同意后发布。

(二)发布招生信息

4月21日至22日,各街道以街道或辖区中心幼儿园为单位采取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招生公告。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招生计划(小中大班)、招生范围、报名办法、需准备材料、幼儿园等级、收费标准、咨询电话等。托班招生公告另行发布(下同)。

(三)报名登记审核

1.小班适龄儿童招生。各街道幼儿园报名招生将按“幼儿园儿童入园一件事”要求入驻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具体登记办法另行制定,请关注“北仑教育”和各辖区中心幼儿园微信公众号,也可拨打相关电话咨询。(如网络报名遇到困难,可到各园现场咨询报名)

第一阶段:

本区户籍儿童网络报名与现场确定,时间在4月24日至4月28日,(其中网络预报名时间为4月24日—4月26日8:00~22:00)。

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未录取的适龄儿童和符合相关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儿童网络报名与现场确认,时间在4月30日至5月17日(其中网络预报名时间为4月30日——5月8日8:00~22:00)。

2.大中班招生。中、大班适龄儿童到线下报名,具体报名办法由辖区中心幼儿园另行制定,详见各辖区中心幼儿园官方微信公众号。

(四)报名录取公告

严格执行招生方案进行招生录取。各幼儿园招生工作要严格按照审定、公布的招生方案和计划执行,如有特殊需求的变化报街道和教育局后调整。5月21日完成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幼儿园适时发布录取公告。

(五)协调建档工作

各街道统筹指导街道内辖区中心幼儿园及时了解新生录取报到情况,帮助指导未被录取的重点服务区域或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家长的后续报名。各幼儿园负责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录入录取幼儿信息。

05

录取原则与顺序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坚持以下两项基本原则:

1.坚持“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北仑区域内一类的普惠性幼儿园设立重点服务区域,招生录取时优先满足重点服务区域的户房一致、以及重点服务区内自然村的适龄儿童。“房户一致”即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宅房【父(母)产权份额须占51%及以上】三者一致。

2.坚持相对就近原则。根据学前教育资源分布及适龄儿童户籍及其父母(或有效监护人)有效房产等情况,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确定幼儿园的重点服务区域,结合户籍迁入(登记)的时间开展适龄儿童入园招生工作。招收非重点服务区域儿童,需在满足重点服务区儿童就读并有空余学位的基础上方可。重点服务区设为全区的幼儿园,原则上不收取同一辖区其它公办园重点服务区的儿童。其它公办幼儿园,原则上不收取同一街道内别的公办园重点服务区的儿童(幼儿园招生收满、需街道和教育局统筹调剂分流的除外)。

(二)录取顺序

针对区域学前教育优质资源紧张情况,为保证招生工作有序、公平、公正开展,原则上实行分顺位按批次有序录取,前一顺位录取后仍有空位,方可录取下一顺位,满额为止。

有效房产是指国有土地或农村宅基地上的住宅用房,父(母)产权份额须占51%及以上。若同一套房子已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重点服务区幼儿园就读,该套房产不能再作为入读幼儿园的有效房产报名,拥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只能选择一处房产作为报名的依据之一。有效房产认定时间截止到报名之日,户籍认定时间截止到报名之日。

幼儿园在招生录取时按下列顺序(不含非普惠性幼儿园):

户籍在北仑区内适龄儿童

第一顺序位:

1.适龄儿童父母在幼儿园重点服务区域有有效房产,且户房一致,以及重点服务区内的自然村。

2.适龄儿童父母在本街道内无有效房产,但儿童与同一户口本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幼儿园重点服务区域有有效房产,且户房一致。

备注:同批次的本区域户籍的适龄儿童按落户时间先后(指适龄儿童户籍)录取。适龄儿童在以上顺序位中,但所在重点服务区幼儿园已满额,由街道和教育局统筹调剂到相对就近的幼儿园。

第二顺序位:

1.适龄儿童父母在幼儿园重点服务区域有有效房产,户籍在幼儿园所在街道。

2.适龄儿童父母在幼儿园所属街道无有效房产,户籍在幼儿园重点服务区域。

3.适龄儿童父母在幼儿园重点服务区域有有效房产,户籍在北仑区内。

备注:同批次的适龄儿童父母重点服务区的有效房产,按照有效房产产权时间先后录取。

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儿童

第三顺序位:

1.适龄儿童父母在幼儿园重点服务区域有有效房产,户籍在北仑区外。

备注:同批次的适龄儿童父母重点服务区的有效房产,按照有效房产产权时间先后录取。

2.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北仑区合法稳定就业,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自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已累计按月缴纳满6个月,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补缴月份无效。

备注:该顺位按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连续时间长短录取。

06

工作要求

(一)分级指导招生工作。各街道做好区域内学前教育资源供需情况调研,指导各辖区幼儿园拟定招生计划、方案和公告,核定后报区教育局备案,并负责对区域内幼儿园招生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

(二)统筹协调各类需求。以下情况的适龄儿童,根据相关政策安排就读园所。符合条件的人才子女;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华侨华人子女、外籍人员子女以及由区政府认定的重点企业骨干子女等特殊对象的适龄儿童入园按照相关政策予以落实,并到教育局进行统一办理。拆迁户按原政策办理。积极推行“长幼随园”人性化服务措施,允许幼儿跨服务区转入现一类普惠性幼儿园“长幼随园”,允许公办幼儿园因“长幼随园”转园适当突破规定班额,但不得出现大班额。

(三)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幼儿园在招生过程中不得对适龄儿童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和变相测试,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程序,普惠性幼儿园和非普惠性幼儿园同步进行,托班在小班招录之后进行。各幼儿园均须按计划进行招生,如需调整招生计划,须提前提交书面说明,内容包括调整原因和方案,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落实招生服务工作。各辖区中心幼儿园要积极指导落实辖区内幼儿园制定完善招生工作方案,网上报名管理与录取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全面保证辖区内幼儿园95%以上适龄儿童均进行网上报名。各园要设置现场服务点,提供现场咨询,指导帮助网上报名有困难的家长顺利完成报名。未参加网上报名的,原则上不予录取。

(五)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幼儿园的招生工作纳入对街道年度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并与幼儿园年检年审等挂钩。各辖区中心幼儿园要成立相应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察小组,以确保招生工作公正平稳。对民办幼儿园违规招生行为,视情况轻重,追究举办者责任,并采取取消招生计划、停发专项补助经费等,直至取消办学资格。

(六)审批备案其他招生。幼儿园在满足适龄儿童后仍有空余学位可设立托班的,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后方可招生。托班的班额原则上须控制在20人以内,整体托班总数不可超过核定班级数的四分之一,未经备案许可招生则视作违规招生。现就读托班的幼儿如需在我区就读小班,须重新网上报名。适龄儿童年满三周岁,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须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示医院等相关证明,并提出书面申请后,报所在重点服务区的幼儿园备案。

(七)未尽事项或特殊情况,由幼儿园会同街道、教育局协商确定。

附件:2024年北仑区幼儿园秋季新生招生计划

2024年北仑区幼儿园

秋季新生招生计划

1.打★号为辖区中心幼儿园,以上名单均为有招生资质的幼儿园。若不在上述名单的则为无资质幼儿园。

2.班额原则上不超过25人/班,优质幼儿园(省一省二幼儿园)经教育局同意后可适当增加班额,但最多不超30人/班。

2024年北仑区幼儿园

招生“一问一答”

北仑区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已启动,请广大适龄儿童家长及时关注,积极配合。我们整理了家长最关心的若干个问题予以解答。

1.问:幼儿园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幼儿园报名分两阶段:

第一阶段是北仑区户籍儿童网络报名与现场确定,时间在4月24日至4月28日,(其中网络预报名时间为4月24日—4月26日8:00~22:00,现场确认时间为4月28日),请家长别忘记进行网上报名!

第二阶段是第一阶段未录取的适龄儿童和符合相关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儿童网络报名与现场确认,时间在4月30日至5月17日(其中网络预报名时间为4月30日—5月8日8:00~22:00,现场确认时间为5月13—5月17日)。请关注“北仑教育”和各辖区中心幼儿园微信公众号了解具体情况,也可拨打相关电话咨询。

2.问:托班什么时候报名?非普惠性幼儿园(高收费幼儿园)能在第一阶段报托班吗?

答:托班报名需在小班招录之后进行。非普惠性幼儿园同普惠性幼儿园一致,均需在小班招录之后进行。

3.问:幼儿园招生报名途径有哪些?

答:网络报名。各园会设置现场服务点,提供现场咨询,指导帮助网上报名有困难的家长顺利完成报名。未参加网上报名的,原则上不予录取。

4.问:招生对象是哪些?

答:截至报名之日,户籍、家庭住宅房在北仑区的适龄儿童或实际居住在北仑区的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儿童。

5.问:小班新生孩子年龄段是怎样的?

答:年满3周岁,即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孩子。

6.问:网站报名怎么操作?

答:报名办法一:

家长从浙江政务网(宁波市本级)登录http://nb.zjzwfw.gov.cn,进行实名注册及相关信息采集,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报名。网站登录后,切换定位为宁波市,在搜索框中输入“入园入学”,点击【搜索】按钮,再选择“幼儿园儿童入园—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按钮,进入系统。

报名办法二:

家长下载“浙里办”APP,实名注册及相关信息采集后,在浙里办【城市】栏目中切换定位为宁波市,点击“甬有优学”模块。然后点击“入园入学”或“幼儿园入园”模块,进入系统。

备注:如网络报名遇到困难,可到各园现场咨询报名。

7.问:网上报名信息填好后可以更改吗?

答:在报名期间,监护人可以自行更改信息,但报名结束后,不能再更改信息。

8.问:报名信息需要现场确认吗?

答:现场确认根据各幼儿园要求,具体查看各辖区中心幼儿园的招生简章。

9.问:现场确认需要提供哪些材料?需要复印件吗?

答:需要原件和复印件!北仑户籍现场确认需要提供户口簿、房产证、出生证等证件。非北仑户籍青年子女报名时须随带出生证、父母一方的相关社保证明、房产证(或父母双方的居住证)等证件。

10.问:今年还需要下载《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吗?

答:不需要。因市疾控查验系统更新,《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暂缓到开学前后再核查,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接种查验证明。

11.问:父母的房产产权份额多少才是有效房产?

答:有效房产是指国有土地或农村宅基地上的住宅用房。适龄儿童监护人的有效房产产权份额须占51%及以上,若同一套房子已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重点服务区幼儿园就读,该套房产不能再作为入读幼儿园的有效房产。有效房产认定时间截止到报名之日。户籍认定时间截止到报名之日。

12.适龄儿童的父母房产各占50%,算有效房产吗?

答:算!夫妻共同拥有各占50%的房产就是100%,但要上传夫妻结婚证。如果父(或母)与他人共有的产权份额须占51%及以上算有效房产。

13.问:父亲(或母亲)的房产在重点服务区,但父亲(或母亲)的户口不在重点服务区;只有母亲(或父亲)和孩子的户口在重点服务区内,算房户一致吗?

答:算房户一致,但需要提供夫妻结婚证加以证明。

14.问:孩子报名可以填报几个幼儿园?

答:今年每个孩子可以填报一个志愿,原则上要填报重点服务区的配套幼儿园,如放弃填报配套幼儿园,选择其它幼儿园,招生顺位将会靠后,请家长慎重填报。

15.问:非北仑户籍的孩子能报名吗?

答:符合条件的非北仑户籍青年的子女,可以在第二阶段网络报名与现场确认,时间在2024年4月30日至5月17日(其中网络预报名时间为4月30日——5月8日8:00~22:00)。

16.问:非北仑户籍孩子录取顺位是什么?

答:

顺位1:适龄儿童父母在幼儿园重点服务区域有有效房产,户籍在北仑区外。

备注:同批次的适龄儿童父母重点服务区的有效房产,按照有效房产产权时间先后录取。

顺位2: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北仑区合法稳定就业,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自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已累计按月缴纳满6个月,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补缴月份无效。

备注:该顺位按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连续时间长短录取。

17.问:非北仑户籍适龄儿童的父母需要连续几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答:今年的要求是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北仑区合法稳定就业,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自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已累计按月缴纳满6个月,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补缴月份无效。

18.问:能跨街道报名吗?

答:为缓解大碶街道、戚家山街道学位资源压力,今年允许大碶街道、戚家山街道幼儿分别到新碶街道、小港街道的部分新近开办幼儿园报名,如区幼明州分园、星悦幼儿园、小港季景幼儿园等。另外,为减轻其他街道报名超额预警幼儿园的招生压力,大碶实验幼儿园(筹)、梧桐幼儿园两所新近开办的幼儿园重点服务区为北仑区所有街道,次序位按招生文件要求执行。

19.问:第一批已录取的幼儿,第二批还能再报名吗?

答:为保证各幼儿园有序稳定招生,满足更多幼儿的入园需求,第一批次审核成功、已录取的幼儿,再次报名到其他幼儿园的不予录取。

20.问:放弃配套的重点服务区幼儿园,想到别的幼儿园报名,但最后又想回来,可以吗?

答:可以选择放弃重点服务区幼儿园到别的幼儿园报名,但想要回来时录取顺序位不再按照原来的排名,要等选择该园的幼儿全部录取完成后,如仍有空余学位再做考虑;如被实际报名的幼儿园录取,则配套重点服务区幼儿园就不能再接收。所以选择放弃要谨慎。

21.问:集体户口的孩子怎么报名?

答:重点服务区有集体户口、但无房产的可在重点服务区报名,录取顺序参照“适龄儿童父母在幼儿园所属街道无有效房产,户籍在幼儿园重点服务区域”。

22.问:第一个孩子已经在幼儿园读书了,第二个孩子可以在同一个幼儿园就读吗?

答:各园积极推行“长幼随园”人性化服务措施,允许公办幼儿园因“长幼随园”适当突破规定班额,但不得出现大班额。

23.问:村民没有房产证怎么办?

答:有户籍证明的情况下,可以提供土地证明或村证明。

24.问:家长在2024年4月24日之前已通过浙里办注册,但未填报幼儿园,现在报名时发现户籍信息有误,无法填报,如何处理?

答:由于部分街道社区调整,家长在2024年4月24日之前已经注册的,可通过【我的报名记录】将此条记录作废,若作废不成功,可联系重点服务区幼儿园进行注册作废。

25.问:各幼儿园的重点服务区域和收费是怎样的?

答:各幼儿园的重点服务区域和收费请参见各辖区中心幼儿园招生公告。

26.问:重点服务区域的户房一致的儿童一定能在所属幼儿园入园吗?

答:不能保证,因为部分幼儿园存在重点服务区域的适龄儿童数超过幼儿园接纳数的现象,因此在招生录取时会根据适龄儿童落户时间的早晚,将部分幼儿统筹调剂到相对就近的其它幼儿园,家长可以根据自愿选择的原则自行确认。

27.问:报名需要报名费吗?学费什么时候收?

答:报名时不收报名费、押金、新学期学费!若有收取相关费用的情况请及时拨打辖区中心幼儿园电话或教育局电话进行举报。若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提高收费标准,必须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成本核算,并向社会公示一个月无异议,并报街道、教育局备案后才能执行。

28.问:适龄儿童父母如拥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可以选择多个幼儿园报名吗?

答:登记信息时,适龄儿童父母如拥有多套房产,只能选择填写一处房产信息,并以此为录取依据之一。户籍儿童原则上要填报重点服务区的配套幼儿园,如放弃填报配套幼儿园,选择其它幼儿园,招生顺位将会靠后,请家长慎重填报。

29.问:怎样申请中、大班插班,是否需要网上报名?

答:申请中、大班插班生报名,要看幼儿园是否有空余学位,录取顺位依据新生录取顺位。具体可以关注“北仑教育”微信公众号,查看相关的辖区中心幼儿园招生简章,了解每所幼儿园插班生招生情况。中、大班插班报名不需要通过报名平台。

30.小小班在读的孩子,可以直升小班吗?

答:现就读小小班的幼儿如需在我区幼儿园就读小班,须按照重点服务区幼儿园的要求,重新进行网上报名。

31.问:怎样了解重点服务区幼儿园的信息,知道我住的小区可以报哪所幼儿园?

答:可以关注“北仑教育”微信公众号,查看相关的辖区中心幼儿园招生简章,了解每所幼儿园招生范围、招生人数、招生电话等信息。

32.问:我们怎么知道幼儿园看到我们报名信息了?网络预录取什么时候?

答:北仑户籍的幼儿,幼儿园将在2024年4月27日以手机短信方式向家长反馈幼儿预录取信息;非北仑户籍的幼儿,幼儿园将在2024年5月10日以手机短信方式向家长反馈幼儿预录取信息,请家长及时关注。如超时未收到预录取短信,家长可联系重点服务区幼儿园。请家长确保登记电话号码的准确性,并保持电话畅通。

各幼儿园电话可关注“北仑教育”公众号,进入“微动态”中“招生信息”查看,或点击《2024年北仑区幼儿园新生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查看。

33.问:招生录取名单什么时候公布?

答:各街道幼儿园招生录取名单将以辖区中心幼儿园为单位,于2024年5月21日公布。届时请留意各辖区中心幼儿园的公众号以及幼儿园门口张贴的录取信息。

北仑区2024年幼儿园新生招生有关事项均以《2024年北仑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为准,由相关街道或北仑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来源:北仑教育

编辑:郭梓谦 |责编:沈焰焰 |一审:陈旻茗|二审: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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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仑区幼儿园招生政策发布(附热点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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