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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法院判了让我给他钱,可我心里不舒服,是你们在执行过程中关心我的身体状况,现在我心甘情愿的把钱还他。”被执行人高某义激动地说着感谢的话,表达其在执行过程中感受到的司法温度。

据了解,高某余与高某义系同村村民,因生活琐事发生口角,在争吵过程中发生撕扯行为,致使高某余受伤,怀安县法院判决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相关费用9892元,但高某义拒不履行,高某余遂向怀安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并未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家中进行劝导,但被执行人始终态度强硬,以年纪较大、身体患病、家中困难等理由拒不还款,案件暂时陷入僵局。经过多次实地调查后,发现近期被执行人将家中存放的几千斤玉米进行了变卖,但其名下账户并没有进账。执行干警对此进行分析,被执行人将财产藏匿家中的可能性很大,加之被执行人前期拒不配合的恶劣态度,遂决定对其房屋进行搜查并向院长申请签发了搜查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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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搜查过程中,被执行人高某余情绪激动,“你们把钱拿走了我怎么办啊?我一年到头种点地也没其他收入,现在也落下一身病,我以后的生活怎么办?”执行干警在了解情况后,秉着案结事了的原则,立即与村委会、县残联、县医院进行了沟通协调,取得了县残联、县医院的支持,协助其办理了残疾证。法院干警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了高某义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高某义也主动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从最初的拒绝沟通到最后的主动履行,执行工作考验的是耐心,比拼的是人心,兑现的不仅是“真金白银”,更是守护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的坚定承诺。怀安县法院将一如既往秉持法律公平正义,时刻怀有便民、为民初心,让每一位当事人都感受到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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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怀安县法院

编辑|艾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