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家暴杀妻案被害者父母发声

新闻报道,25岁的伍青在上海父母家门口被丈夫割喉捅刺致死,庭审现场凶手辩称自己不是故意的,只是轻轻划了几刀。伍青生前多次遭丈夫家暴,报警、起诉离婚、背井离乡后,依然无处可逃。其母称伍青第一次被家暴是在月子里,而自己是文盲,只上过小学,不懂要如何保护女儿。4月19日,考虑凶手有孩子和自首情节,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宣判,被告人徐晓令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凶手欲赔偿老家值五六十万的房子,伍青的父母只想为女儿讨回公道,“我不要赔偿,只要凶手抵命。”

【冯律评说】

根据新闻报道的情况来看,伍青在婚姻当中并没有什么过错,而被告人徐晓令则长期家暴,最终残忍杀了自己的妻子。

法院以被告人自首和有孩子为由,判处徐晓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刑法》规定,对于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并非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对于孩子问题,一个杀死自己妻子的男人,能尽到抚养义务吗?能给孩子带来正面的影响吗?他活着对孩子有积极的意义吗?孩子对他谅解了吗?

如果女方在婚姻当中没有明显的过错,我看不出判处死缓的合理性。希望检察院提起抗诉,争取改判。

#律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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