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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国际能源网团队

国际能源网获悉,4月19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李东受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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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9年至2023年,被告人李东利用担任神华准格尔煤炭公司党委副书记、经理,神华集团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及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产品销售、煤炭采购、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8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李东的刑事责任。

据悉,李东曾长期在神华集团工作,历任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神华集团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神华集团副总工程师(其间曾挂职任内蒙古包头市副市长),神华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2017年11月,任国家能源投资集团副总经理、党组成员。2020年03月,退休。2023年2月被查,距离其退休已过去近三年。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东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李东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李东履历:

男,1960年1月生,1982年毕业于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地下采煤专业,获学士学位;1997年毕业于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采矿工程专业,获工学硕士学位;2005年毕业于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采矿工程专业,获工学博士学位。

曾任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办公厅正处级秘书;煤炭工业部办公厅正处级秘书;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神华集团准格尔煤炭工业公司副经理(保留原职级)、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神华集团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神华集团副总工程师(其间:曾挂职任内蒙古包头市副市长),神华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

2017年11月,任国家能源投资集团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2020年03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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