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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整治三亚市安居房租赁行为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政府、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安居房后续管理,严厉打击安居房租赁等违规用作其他用途的行为,我局制定了《关于开展整治三亚市安居房租赁行为的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实施。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9日

关于开展整治三亚市安居房租赁行为

的工作方案

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为加强我市安居房后续管理,严厉打击安居房租赁等违规用作其他用途的行为,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4年5月—12月

二、参与活动主体

三亚市住建局、三亚市公安局、三亚市委网信办、各区住建局、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已交付安居房项目开发企业、已交付安居房小区物业。

三、整治范围

三亚市所有已交付入住的安居房小区

四、整治阶段

(一)宣传发起阶段(5月1日—5月31日)

通过“三亚住建”微信公众号及其他新闻媒体平台发布安居房租赁行为专项整治公告,在公众号内设置举报链接、公布举报电话、广泛宣传安居房相关政策,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同时,对中介网络平台进行梳理,及时下架已发布的安居房租赁信息,并严禁发布保障性住房租赁信息,对违反规定的中介网络平台将依法严肃处理。

(二)全面入户调查阶段(6月1日—9月30日)

对被举报的安居房小区开展全面入户调查工作,查实举报信息,对存在租赁等违规用作其他经营途径的购房人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三)清退整治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

完成整改的购房人,将作为重点监督对象,持续进行跟踪回访;对拒不整改的购房人,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将依法取消其安居房购房资格;对拒不办理退房手续的,市住建局依照规定依法处理。

五、整改措施

(一)公示违规名单

汇总入户调查情况,对安居房小区租赁情况的调查结果和存在租赁等违规用作其他经营途径的购房人,通过“三亚住建”微信公众号及其他新闻媒体平台进行公示曝光。

(二)违规处罚措施

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对购房人擅自改变安居房居住用途用于生产、经营等活动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列为重点监督对象;逾期未改正的,将取消购房资格收回安居房,依法注销不动产权证,同时5年内禁止申请三亚市保障性住房。

(三)建立工作台账

按照购房人资料信息和全面入户调查结果建立工作台账,形成整治问题清单,并实时更新整改情况,强力落实整改措施。

六、职责分工

(一)市住建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整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安居房项目开发企业、安居房小区物业积极配合提供线索,开展入户调查工作,汇总调查情况和结果,对安居房租赁行为进行通报处理。

(二)市公安局负责对在网络平台散布虚假信息、寻衅滋事等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进行整治。

(三)市委网信办负责查处通过网络平台发布安居房租赁信息等问题。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通过信息共享、联动查处等方式共同推动整治工作,及时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把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坚持多措并施,在调查中逐步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坚持把建章立制工作贯穿安居房专项整治工作的始终,深入研究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安居房租赁乱象。

(二)认真总结,完善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调查走访,及时对安居房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严格整治安居房租赁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安居房管理秩序,让其真正发挥惠民利民的作用。

(三)做好安居房政策宣传工作。及时通过“三亚住建”微信公众号及其他新闻媒体平台加强安居房严禁租赁、经营等相关政策宣传,正面引导舆论,广泛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依法对违规租赁的安居房及相应的处罚措施进行网络公开,强化群众监督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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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住建局

编辑:陈 怡

审核:向顺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