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行动

防风险 除隐患 保安全

春季是全年预防交通事故的关键时期,春耕春播陆续开展,客货运输繁忙,雨雾天气时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任务繁重。巴州公安交警以“春季行动”为抓手,会同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重点针对车辆租赁、GPS动态监控人员大力开展春季公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警示教育行动,防范化解突出风险隐患,全力筑牢春季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01

加强源头管理——汽车租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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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公安交警会同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深入租赁公司开展交通安全大排查大宣传活动,旨在加强汽车租赁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提高租赁企业经营人员的道路交通意识。

巴州公安交警对租赁公司的营运资质、备案手续、安全管理制度等情况进行查看,要求租赁公司加强车辆性能检测,做好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严禁病车出租、上路;对租赁人员的驾驶资格、身份凭证等进行严格审查,做好租赁资料的登记造册,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02

加强源头管理——动态监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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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向企业动态监控人员传达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道路运输企业监控人员岗位职责》的具体内容,并向动态监管专职人员讲解在动态监控工作中存在疑难问题和容易忽视的细节,要求各企业动态监控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发挥动态监管系统的作用,保障企业车辆安全、有序进行运输。

同时,巴州公安交警结合近期运输企业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剖析事故成因、分析事故责任,以案释法,向企业动态监控人员讲解利用动态监管及时发现问题,有效监督驾驶人在驾车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并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引导企业动态监控人员要认真落实GPS有效监控,严控驾驶人“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做到监管措施到位,不漏管、不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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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此次活动,切实提高了车辆租赁企业及车辆动态监控人员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强化了运输企业落实动态监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提升动态监管系统安装率、入网率和上线率,严格动态监管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使企业动态监管工作进一步成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

巴州公安交警提示

春季务农出行、客货运输、踏春郊游增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驾车出行要遵规守法,切勿“三超一疲劳”、强超强会、分心驾驶;更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酒醉驾;恶劣天气多发频发,出行前要提前关注路况和天气,合理安排行程,务必全程全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交通安全时刻不能放松。

来源丨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编辑丨孙 荣

审核丨吴建军

签发丨李书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