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下发了《司法部关于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在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激励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其中,贺州2名个人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通知要求,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牢记宗旨、心系百姓的高尚情怀,弘扬法治、维护正义的优秀品质,勤勉履职、爱岗敬业的扎实作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以人民为中心,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奋力开创新时代司法行政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新局面,努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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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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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编 辑 | 侯鹏程

审 核 | 尹平潍

来源:司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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