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4月18日消息,佛山市南海区富鸿餐饮有限公司因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报送年度报告的行为,被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人民政府罚款2000元。

根据公告内容,佛山市南海区富鸿餐饮有限公司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报送年度报告的行为经过进行详述。

佛山市南海区富鸿餐饮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构成了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报送年度报告的违规行为。对此,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人民政府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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