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管办副主任董迪、民二庭副庭长王艳带队到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及审判质效督导工作。雁山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梁小超,综合审判庭、执行局、立案庭等部门负责人及营商环境联络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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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梁小超副院长就该院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向桂林中院督导组进行了汇报,深刻剖析了该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实际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计划。督导组对该院所做的工作及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就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及绩效考评进行了分析和解读。

督导组就该院进一步做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拓宽多元化解纠纷渠道,诉前调解涉企纠纷,统筹推进多元调解机制;二是要畅通企业办事渠道,为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三是要优化法治宣传服务,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四是要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及时清理长期未结案件。

营商环境“优”无止境。雁山区法院将继续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持续深化“能动司法+诉源治理”工作机制,积极落实惠企司法政策,创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举措,以“如我在诉 ”的精神,用心用情服务企业,打造公平、透明、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振企业发展信心与活力,为加快推进雁山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文字:蒋振

编辑:李建容

校对:陆耀华

审稿:范君涛

审核:廖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