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1辆停在施甸县太平镇太平街一居民楼前的垃圾车着火了,眼看火势越来越大,群众遂向施甸县公安局太平派出所报警。

警民合力将火扑灭后,民警觉得事有蹊跷,决定对该起车辆起火原因展开调查。民警走访中,有群众提供线索:“车辆起火前1个小时,有2名小孩曾在车辆附近玩耍。”然而,除了一些基本特征,谁也不知道这2名小孩是谁家的孩子。

通过逐一排查、反复辨认,最终,民警找到2名有嫌疑的孩子。在孩子父母在场的情况下对孩子进行耐心询问,最终,2名孩子讲述了玩火烧车的经过。

原来当日是周末,孩子不用到学校上学。14时许,2名孩子邀约到事发居民楼前玩耍,玩了半个小时后发现1辆长期停在居民楼前的垃圾车。一名孩子拉了一下车门,发现车门可以打开,就跑到驾驶室玩。其中一名孩子用随身带着的打火机点车里的棉花玩,没想到引发整辆车起火。由于害怕,2名孩子点燃车后就跑回家,途中丢弃打火机。

随后,民警跟随2名孩子在一栋单元楼楼下找到打火机。同时,民警也对被烧车辆进行调查,发现这辆被烧车辆是已经损坏、应该报废的清运垃圾车,近3年一直停在居民楼附近未使用。

民警鉴于2名孩子未满12周岁,对2名孩子进行警示教育,并责令其家长严加管教。对于被烧车辆的损失赔偿,则由孩子的父母负责。

“孩子因为年龄较小,缺乏一些社会常识。对于孩子的长期教育不仅是学校的事,家长也应做好家庭教育,避免孩子不懂事酿成大祸。”办案民警说。

本报记者 张恒 通讯员 徐茜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