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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虽美,却转瞬即逝。烟花爆竹属于危险货物,普通货车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运输烟花爆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属于违法行为。近日,重庆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总队高速公路第四支队丰都大队查获一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

4月10日18时许,高速交巡警丰都大队接到丰都县打非办协查通报,请协助拦截一辆从湖北方向驶来的大型面包车,疑似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丰都大队值班领导立刻调度大队指挥室,查询该车辆近一个月在辖区内的通行路线、上下道记录,发现该车经常下道的收费站是高家收费站和龙孔收费站。

大队值班民警在了解情况及该车特征后,立即前往收费站开展排查拦截工作,同时让指挥室关注该车动向,19时许,在龙孔收费站发现车辆并成功拦截。经查,嫌疑车辆驾驶员无《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也没有运输烟花爆竹的资质。驾驶员交代车上运输190余件烟花爆竹,准备拉回当地售卖,万万没想到的是,竟被公安机关预警拦截。

民警还发现该车存在后方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员驾驶证扣留等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同时将嫌疑车辆及驾驶员,现场移交丰都县公安局高镇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极具危险性,丰都大队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不断完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常态化工作机制,持续加大对烟花爆竹非法运输的高压严管态势,有效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辖区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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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邱河

校稿:杨钘

审核:秦祯